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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R系列(14):不同烈度地震的后果和对应设防

发布于:2015-09-21 10:14:21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复制转发]
本帖最后由 yoyo10828 于 2015-9-21 10:22 编辑

2.地震作用后果与设计目标
2.1不同烈度地震作用后果(控制目标)
1)小震:结构处于弹性状态,材料未达到屈曲,结构整体变形很小。可采用弹性分析;
2)中震:结构处于弹塑性状态,结构抗震构件在内力峰值位置出现屈服和裂缝,可采用弹塑性分析方法分析;
3)大震:结构部分构件破坏(弱梁的梁抗弯失效,但是抗剪能力还在),结构变形较大,有二次力(大变形导致的力,设计时尽量控制二次变形的危害)。由于材料局部破坏,结构二次变形过大,无法做结构分析;
2.2 仅需要做小震的结构设计
如果结构不考虑中震和大震,仅做小震设计,设防方法与风作用设计方法相同,计算时采用弹性模量计算刚度,抵抗承载力采用材料设计值。不用做结构规则性控制,质量和刚度布置控制。但是做要内力调整考虑由于计算方法不精准。
1) 底部剪力法的顶层内力调整;2)不考虑扭转偶联的边拼内力调整;
2.3仅仅考虑小震和中震作用的抗震设计
在该荷载下结构处于弹塑性状态,如框架结构的梁端抗弯状态,剪力墙结构的根本抗弯能力等;
结构分析方法是材料部分采用塑性状态的刚度;材料强度采用标准值(这种状态下,不考虑保证率)
2.4 罕遇地震作用状态设计
结构处于崩溃的边缘,设计目标是不倒塌;控制不倒塌的方法是,
1) 平面上结构没有大扭转变形,竖向位移上不会出现骨折性变形。两种大变形单独或同时出现会导致结构某层质心大大偏离,偏移层以下的抗竖向构件承受巨大附加弯矩,结构必然倒塌;
2) 在保证整体不出现大变形的同时,保证抗倒塌局部构件有一定的变形能力且不破坏
转载:丁 丁 土 木 论 坛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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