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9-17 17:46:17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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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8.1.8条第2款规定“各教学用房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得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11条第1款规定“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本条为强条)
以上两规范的条文是否冲突?针对教学用房,一般中、小学每班人数为55人(小学45人),是否可采用向内开启的的平开门?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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