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鲁东南沂蒙山区的费县,总面积1903.75km2,耕地面积6.2万hm2,辖18个乡镇,90余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万人。多年平均降雨量850mm,年内降雨分配极不均匀,多集中在6—9月份汛期,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5%。年际降雨量不平衡、丰水、枯水年比较悬殊,最大年降雨量模比系数1.45—1.76,一般1.56;最小年降雨量模比系数为0.48—0.66,一般0.6左右。自古以来就有“十年九旱”之说,一年中常出现冬春连旱、春夏连旱和伏旱连秋旱,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
下面笔者就费县雨水集蓄工程建设经验进行总结,探讨一下雨水集蓄工程类型、开发方式,以及雨水集蓄工程开发建设的重要性。
1.充分认识雨水集蓄利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
费县山区面积大,约占全县总面积的76.4%,已建大、中、小型水库95座,总流域面积1017.5km2,其中,县境内面积801.6km2,也就是说水库工程仅能拦蓄降雨所形成径流的42%,尚有58%的径流白白流入大海。因此,要在全县范围内,广泛进行雨水集蓄宣传,树立忧水意识,使全民认识到发展雨水集蓄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不是单纯的技术或行业工作,不是一个眼前利益问题,更不是权宜之计,是一个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大问题。为此,应把雨水集蓄工作当作生命工程来抓。
2.在雨水集蓄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不同的地质、地形条件,具有各自的优缺点,我县在大地构造上属鲁南台隆、断裂结构发育、岩性条件较复杂、地表岩石出露较多。石灰岩地区主要分布在祊河以南,朱田、新庄以东,探沂、刘庄以西大部地区,面积761.67km2,为奥陶系、寒武系地层。火成岩、变质岩地区主要分布在北部蒙山,西南老虎山,面积684km2。碎屑岩地区主要分布在蒙山前的上冶、薛庄、胡阳、新桥等乡镇的局部地区,面积78.6km2。
在工程形式选择上,我们总的思路:一是石灰岩地区因存在溶岩渗漏,在雨水集蓄上主要采用水柜、水窑、水池;二是在火成岩、变质岩区主要采用筑坝蓄水,充分利用其特点;三是在筑坝方式上,充分考虑地形、地质特点,合理采用拱坝、重力坝、提升闸、人字闸等工程形式。
3.在雨水集蓄工程规划上,坚持综合开发,合理布置,积极创建立体集蓄网络工程
在雨水集蓄工程规划上,坚持综合开发,连片治理,集中利用原则,充分发挥坡、沟、路、梯的作用,截沟道明流拦蓄,集坡面散流、路面径流、梯田漫流为集中流,集中引蓄。在工程布置上积极营造立体集蓄工程,力争做到沟相通、池相连、渠管相接,即在平面上利用人造沟渠把沟与池、池与池、沟与沟连接起来,充分考虑优势互补的原则,合理利用地形特点,把富水区与贫水区连接起来;在立面上做到层层开发,节节利用,以充分集蓄有限的雨水资源,变“废”水为活水、丰收水、幸福水。在水的利用上,建设网络工程,做到综合开发,科学使用,把集蓄工程利用渠管连接起来,形成渠管网络,充分利用地形特点,合理采用喷灌、滴灌、管灌、渗灌、窖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按照先难后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分配、合理使用有限的雨水资源,把每滴水都用到“点”子上,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利用价值。
自1996年来,费县已建设连环池1250处,蓄水能力达1220万立方米,建设人造沟渠2万米,铺设管道2.4万米,发展微喷面积0.18万亩,滴灌0.2万亩。
4.拓宽投资渠道,确保雨水集蓄工作开展
4.1深化小水利改革
雨水集蓄属小水利开发建设范畴,应当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鼓励户办、联户办股份合作兴建雨水集蓄工程。
如,在工程建设上,早在1996年费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关于改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建工程要以明确产权、放开建设权、落实管理使用权为重点,可以由集体兴建,再拍卖,承包、租赁到户;也可以本着“谁建、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户办、联户办、股份合作的形式投资建设。凡户办、联户办和股份合作的工程项目,一律要坚持有偿占用的原则,村集体可根据工程占地面积和开发利用价值大小,合理收取土地占用费,对拦蓄量较小,农户自建自用为主的工程设施,可以少收或不收;对多户争建的,要公开竞标拍卖建设使用权。在工程规划和质量,上要坚持统一规划设计原则,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分别由县、乡水利部门进行测量、规划设计,提出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明确标准质量和时间要求,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工程完成后,由村集体和水利部门共同组织检查验收,出具工程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在使用和管理上,以户办、联户办或股份制兴建的工程设施、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工程所有权、受益权、管理使用权归工程建设者。使用期限可根据工程投资回收期和寿命期的长短,由村集体和工程建设者协商确定。在使用期内,工程建设者享有继承、转让、转包、转卖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变更和收回,对国家和集体用地或责任山(田)调整,确属变更调整的,要合理作价,有偿转让,保护农户投资权益。
4.2政府引导,社会建设
以政府为依托,建立节水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发放“引子”资金,吸引农民和社会投资。费县在开发过程中节水基金的筹集,一是大、中型水库灌区每亩年增收2—3元;二是向社会募集。
费县先后在原郝家村乡、大田庄乡、马头崖乡等乡镇搞试点,大田庄乡党委、政府为了鼓励广大农民自办工程,还出台了激励政策,规定:凡人均完成0.2个工程砌体方的,乡里就按照完成砌体方总数,每个砌体方奖励水泥30kg。人均超过0.2个砌体方的,再按超过的砌体方总数,每方追加奖给水泥10kg。政策出台后,97年4—5月份在2个月内,全乡就有200多户农民递交申请书,乡里就拿出100吨水泥用于奖励扶持,共完成户办工程172处。全年新建拱坝722处,等于前38年的总和,新增蓄水能力218万立方米,使全乡人均占有蓄水量由原来的不足72立方米升到176立方米。
4.3协调银信部门,发放集蓄工程贷款,保证工程投入
费县以百万农户致富工程为依托,积极协调银信部门,发放集蓄工程贷款,保证工程投入,先后发放贷款100余万元,保证了雨水集蓄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4.4成立水利合作社,保证了工程资金和劳物投入
在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上,费县积极鼓励农户以资金、物资、劳务投入为基础,成立水利合作社,农户在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时,可根据平时投入合理动用合作社资源进行建设,解决了工程建设应急难题。
5.成效
5.1通过小水利改革调动了群众投资办水利的积极性,雨水集蓄工作得到了空前发展
水利改革使广大农民对待兴修水利同对待家庭责任田一样,看作是自己份内的事,农户投入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弥补了国家、集体投入的不足,如大田庄乡,1996年率先改革,到目前全乡群众自我投入2600万元,新建小型蓄水工程1945处。95%的果园实现了水利化。该乡小寨沟村,多年来仅有一座拱坝,农水专管机制改革后,实行户办、户有,群众自发投资办水利积极性空前高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个仅有25户农民的自然村就建拱坝20座,几乎户户有了当家水。
5.2促进了高效优质农业的发展,加快了农民致富的步伐
新的投入机制带来了办水热,雨水集蓄工程技术的应用,更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使费县高效农业由平原开始向山区延伸,实现了以水促效,以效带水的良性循环。目前,费县北部的大田庄乡、薛庄镇已涌现出了一大批果、菜、西瓜专业村和致富带头人。如大田庄乡,由于有当家水,全乡年发展西瓜7000亩,仅此一项全乡收入1400万元。
5.3解决了人畜吃水困难,使吃水困难的群众吃上了幸福水
在一些分散的山村,由于资金缺乏,农户分散,人畜吃水问题很难解决,通过建设雨水集蓄工程,投入很少的资金把雨水蓄集起来,稍加处理,就能饮用,甚至依靠地形优势通过管道把水引入农户,使农民吃上真正的自来水。目前,全县共利用雨水集蓄建成自来水工程320处,铺设各类管道13.8万米,解决吃水4.1万人。
6.几点启示
6.1 充分利用典型示范效应做好试点工作,力争做到建1处,富1户,建1点,连一线带1片,富1面,扎实有效地开展雨水集蓄利用工作。
6.2 只有扎实有效地搞好小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才能增强农民投入雨水集蓄工程的积极性,确保雨水集蓄工作的顺利进行。
6.3 雨水集蓄利用必须以高效农业,提高生产效益为推动力。没有高效农业的发展、生产效益的提高,农民就不会有投资的积极性。
截止目前,费县先后建成水池(水柜)0.21万处,水窑0.015万处,塘坝0.27万处,总蓄水能力1456万立方米,人工集雨场0.15万处,总集雨面积43560万平方米,总投资7425万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580万元,农民自筹6845万元,农民投工99万个,通过雨水集蓄新增基本农田灌溉面积18.5万亩,解决人畜饮水困难4.1万人,贫困人口脱贫3.2万人,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530万公斤,增加农业产值0.18亿元,增加农民收入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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