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9-14 07:47:14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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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环保税收体系的缺陷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至今仍没有开征与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环境税,一些具有环保目的的税种实际上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的作用不是很大。并且在现行税种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政策缺乏整体性,互不衔接,无法形成共同作用、系统协调环境问题的体系。另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针对性,影响了环境税收改善生态环境的政策导向性。
二、国外完善环境税收推动低碳经济的经验
(一)英国
英国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家庭能源节约法》,之后又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环境治理的方案,一直都是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和先驱者。英国主要的与环境相关的政策包括:(1)全国性开征气候变化税,针对工商业和公共部门使用的燃料征税。(2)规定新建房到216年都要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并且给予绿色环保住建筑税收优惠。(3)出租房要缴纳环保税。从28年开始,出租房屋前,必须要对出租房屋的能耗级别进行评定,并缴纳2英镑的环保税才能获得为期三年的房屋出租许可证。
(二)日本
日本对于新能源(核能、风能、垃圾发电等)的开发利用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日本在能源保护方面一直是非常重视,多管齐下实施了多项财税政策。为了实现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日本政府对企业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引进的环保设备给予大额补助。并于2011年对石油煤炭税附加征收碳税;并且增加了税收减免项目:使用指定的改进能源利用率的设备可享受7%的税额减免或是按设备标准进价3%的特别折旧。
(三)丹麦
丹麦从1992年开始进行全面的环境税收改革,对家庭和企业同时征收碳税,范围包括:天然气,汽油和生物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并且于1995年引入了一个由碳税、二氧化硫税和能源税组成的新税。将企业的耗能按用途分为三类:生产、照明和供暖,按不同的比例进行征税,增加了企业在能源环境方面的税负,同时也更好地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此外,丹麦还对垃圾、机动车、废水、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农药等16个税种征收环保税。近年来,丹麦的环保税收政策取得良好的效果。不但促进了经济增长,还使得能源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十五年间减少了6.3%。
三、我国完善环保税收体系的启示
(一)细化税收优惠的内容
要细化补充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借鉴他国的经验,全国性开征环保税。对于企业和居民的不同行为进行区分,分别制定优惠政策。对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的企业给予退税或补助。对于企业购进的环保设备采用比一般设备更为优惠的计税方式和折旧方式。倡导绿色节约,对于使用环保材料,购买低能耗家电、以旧换新的居民和个人给予补贴或政策返还。
(二)引进新税种——碳税
学习丹麦的经验,引进碳税。碳税是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分不同级次所征收的税。它具有维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指向性。降低二氧化通碳的排放量可以缓解温室效应。不过碳税的开征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过程。近期主要是对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进行征税,如:煤炭和成品油、垃圾处理、农药等。对于这些项目所涉及到的行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使节能减排能有一个明显的效果。长远来看,则是要将环保税收政策体系化,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立生态文明社会。
(三)建立专门的环境税收体系
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建立独立的环保税,逐步出台一系列的新税种,细化环保税的内容。例如:将垃圾处理、废水、塑料袋、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有害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农业等纳入环保税的征收范围。渐进式的增加项目,加重一些严重污染税种的税率。以政策导向来引导企业和个人共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实现绿色税收,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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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