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专卖店室内照明设计现状分析
1.国外现状分析:专卖店的销售形式起源于西方国家,因此国外的服装店销售发展比较中国肯定更加成熟。这一现状也最终促成欧洲及北美地区许多国家形成了特别富有本国特色的服装商品销售文化和风格。譬如,意大利、法国等国家追求前卫、浪漫的设计风格,而北美的美国和大西洋彼岸的英国则更加强调新技术的应用,与我国相邻日本则在表现服装的细腻性方面颇有造诣。另外,在前期科研投入方面,照明企业在注重产品的研发的同时更加重视产品质量,灯具设计方面也更加注重原创性,而且大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照明设计实验室,为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真正为众多商家所需,灯具企业多与光能电子公司大多都有一定的技术交流。例如,“PH”灯具设计不仅是斯堪的纳维亚设计风格的典型代表,也体现了艺术设计的根本原则———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统一。
2.国内现状分析:纵观国内服装专卖店灯光设计水平比较国外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国内服装卖家在销售意识上就没有把陈列设计放到相应高的位置上,致使我国专卖店灯光照明设计显得先天不足。再者。我国的服装水平差距也使得服装陈列的水平相应落后,其根源是对灯光设计职位概念及功能不太明确。所以,国内服装专卖店的灯光设计水平在目前还停留在探索与实验阶段,只看重服装专卖店灯光设计技术性的摆弄与仅仅注重短时间内的利益,而不看重展示设计与创意。
服装专卖店室内照明设计的照明方式
按卖场的功能及灯光的布局形式,服装卖场灯光照明一般分为整体照明、局部重点照明和装饰照明。
1.整体照明:整体照明是照亮整个服装卖场的空间照明,其通常采用泛光照明的方式,同时也由全部的局部照明组成。在整体照明中,亮度不宜太强。整体照明的主光源可以根据人流情况及展示活动的要求,有意识地进行减弱或增强,设计、渲染、创造一种富有视觉感染力的渲光环境。加强展品与背景、展台及其他区域的对比,以达到突出服装设计展品的光照效果。为了使局部区域起到主动引导观众和疏导人流的作用,灯光强弱调节可以做一些示意性的照明,另外,非重点区域的整体照明的亮度都不可超过服装陈列区域照明亮度。作为服装卖场整体照明的光源,可以利用泛光灯具照射天花,获得较柔和的反射光,也可以采用直接用发光元器件构成的吊顶在四周设置泛光灯具。
2.局部重点照明:局部重点照明是采用小区域内定向照明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卖场中的重点表现区域加以照射的形式。局部照明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肯定、定向的照明,引起观者的关注,从而使得消费者在进入卖场后对被照亮的商品产生吸引。运用合理的光源,使不同色彩的服装的本质特征能够真实的、直接地展现在顾客眼前。经过光的照射,增强服装的质感与固有色彩。如暖色调的服装被暖色照亮,可以加强服装的温暖质感,再由有光泽的物品反射光线,更增添了服装产品本身的精致与高贵。另外,服装的展示方式也决定了照明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服装独特的展现在顾客面前,并使服装的内涵与本质得以诊释。同时,投射光束在经过精心设计后,会使得服装与背景层次分离,从而产生色彩与材质的空间感。
3.装饰照明:装饰照明并不是以直接照亮卖场或照亮商品为目的,而是通过特殊灯具或效果达到吸引消费者注意,渲染气氛,重点点缀,分离层次的目的。再具体施工中宜选用聚光装置或带反光材质的投光灯或射灯,也可以利用陈设台及展示架上方的轨道照明系统。在装饰照明中,灯光照射的范围与重点不宜过于均匀,要在方向与强弱上应有所重点与层次,以空间层次体现展示品的立体感。其中,对需要均衡照明的文字、宣传海报等内容,需采用发光比较柔和荧光灯。而对色彩分辨率要求比较严格的服装展品,需用显示色性较好的光源,如白炽灯与荧光灯相结合的光源。装饰照明在整个卖场中利用色彩和强弱分割出不同的区域,有重点的突出主打和重担推销的款式。
结语
光经过塑造,可以是件非常奇特的艺术品。经过设计的光源可以突出展品的优势特点,同时也可以回避其缺点不足。对于展示空间中的不用形体,设计师都可以调节灯光的各个因素去影响它们。经过精密设计的照明设计可以使顾客长时间的并视为享受的停留在展示空间环境中。并且灯光照明设计可以达到营造独特的环境气氛、丰富空间层次、强调展示重点和中心、改变空间比例等视觉效果,利用照明所产生的明暗层次变化与对比,可以强调展示商品立体感,增加空间的整体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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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