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设计的基本思路
基于对建筑基本属性的认识,拟对建筑设计的基本思路作如下探讨。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国家方针政策和建筑法规为准则;以“适用、绿色、安全、经济、美观”为主线;以继承和发展民族传统建筑风格为根基;以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为基本考核依据;以学习融会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为借鉴;体现时代性、民族性、先进性。努力为被服务的人群营造科学、文明、高效的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环境空间及物质基础条件;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对建筑在功能与艺术、物质与精神需求的良好意愿,这也是建筑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1954年,时任中国科学院付院长张稼夫在中国建筑学会成立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建筑设计的重要性,他指出,“建筑与设计实际上就是国家百年大计的一部分”;明确提出建筑设计必须符合“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及“如何把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形式结合起来”的理念。阐述了“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是统一的,不能为了经济而违反适用的原则,不能从美观出发而违反了经济的原则,三者是密切不可分的”。并指出,“今天我们所要求的民族形式绝不是复古主义的民族形式,而是要在艰苦的学习过程中摸索创造具有新的生命力的民族形式。”最后,他勉励建筑师们“必须在大胆的摸索创造中,产生既能适合于社会主义性质又能发扬民族传统的新的建筑艺术”。这讲话虽已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但至今对建筑设计创作仍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建筑设计的四个着力点
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引领下,从工程项目评审的视角分析,建筑设计宜把握四个着力点。
(一)国家方针政策和建筑法规
国家制定颁布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法规、规范和标准是建筑设计的准则。同时,还应了解和掌握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重要领域的发展规划或专项建设规划,以利于配合协调。例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为推进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11月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的概念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应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和人居环境,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节能降耗、环保减排是实施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国务院于2006年8月颁布的“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凡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建筑领域是耗能大户,其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30%左右。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减排目标的重要环节。解决好建筑节能减排问题,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筑功能定位和服务群体
建筑功能定位是确定为实现建设项目总体目标应具备的服务功能。服务群体是指建成后的服务对象,是建筑物的实际使用者。建筑功能定位和服务群体的确定涉及社会经济历史与现状、人情风俗习惯、生活活动需求等要素,有的还牵连相关资源的整合和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这是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的关键环节。因此,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类型建筑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特定功能定位,含基本功能和特殊功能。基本功能是指为实现该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为特定服务及服务群体所必须具备、不可或缺的基本业务功能。特殊功能是指与项目服务内容有直接关联的,为足其特殊业务需求而必须配置的功能。例如,一座综合医院,根据规范,其基本业务功能应有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部、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七项。但某些重点综合医皖,根据主管部门批准,还需设置科研所、医学院、预防保健站等特殊业务功能。据此,从建筑与自然环境融合、平面布局与功能分区清晰合理、人流物流交通集散流线顺畅、空间组织明亮宽敞,到各类功能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科学配置及其使用面积的确定,都应有缜密、细的考虑。在这里,涉及一工艺设计问题。对某些技术专业性强,且有特殊要求的大型公共建筑,有必要由相关技术专家负责编制工艺设计。工艺设计应作为主导,先行一步。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建筑功能性规划设计,以确保建筑功能的适用性,更好为社会和各类人群服务。处理好建筑功能定位和服务群体还需考虑“前瞻性”,适度“留有发展余地”。关键是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阶段要做好项目建设近期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预测”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分析。特别是某些区域的地标性大型公共建筑。
(三)建筑艺术和民族传统建筑风格
建筑具有双重属性,建筑艺术创作也是建筑设计的重头戏,尤是一些大型公共建筑。这是一城市的地标性建筑,是反映城市历史变迁、文化底蕴和风貌特色的重要元素。20世纪五十年代,建筑界先辈梁思成教诲我们:“中国建筑体系是在世界各民族数千年文化史中一独特的建筑体系。它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世代经验的累积所创造的”,“至迟在公元前15世纪,这独特的体系已经基本上形成了。3500年来,中国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发展了这体系的特长,不断地在技术上和艺术上把它提高,达到了高度水平,取得了辉煌成就。”他还指出:“各时代因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社会生活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又都一定要向建筑提出一些新的问题、新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些新问题,满足这些新要求,便必须尝试某些新的表现方法,渗入到原来已习惯的方法中,创造出某些新的艺术体形、新的艺术内容,产生新的艺术风格。”因此,继承、创新、发展中华民族传统建筑风格,应该说是建筑艺术创作的主题,也是人民的殷切期盼。其核心是继承和创新,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在创新指导下的继承,创新应植根于继承发展传统民族文化和建筑风格。没有继承,何谈创新。纵观全球,世界各国各民族都在不同的历史演变进程中逐步形成了各国各民族自己的鲜明独特的传统文化和绚丽多彩的建筑艺术风格。必须强调,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建筑风格,宜从中国建筑独特的特征着手。区别不同的功能定位,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地域经济文化,不同的地理气候条件等,中国传统建筑都显示出各地域、各类型建筑各具特色的造型和风格。建筑艺术创作宜“取其精华”,结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现代生活需求以及科学技术进步,重点对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建筑造型与风格、室内外建筑装饰以及建材和设备选择等环节,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做出正确判断。
(四)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
设计一枝笔,应受制于经济观念,即节约投资、控制投资,努力改善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为此,应重点把握好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关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应着眼于三指标,即总建筑面积、各主要功能用房面积的相互合理比例以及建筑利用系数。有的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家设计规范和规定中已有明文规定,应据以执行。防止大手大脚,画蛇添足,“超额”完成任务。同时,还应关注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营管理维护费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综上所述,在建筑设计把握四个着力点的同时,应处理好彼此间相应的几关系问题,即建筑的艺术性与功能性的关系;美观与经济的关系;继承发展民族传统建筑风格与学习融汇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关系。建筑艺术性与功能性的关系,应是艺术性与功能性的完美结合,以功能适用为先。由“内容”决定“形式”,注重“形式”与“内容”的协调。防止不惜降低或牺牲“功能性”去盲目追求“艺术性”;防止“形式”与“内容”的疏离。美观与经济的关系,涉及建筑标准问题。应对具体建设项目作具体分析,掌握“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应不同的城市层次和格局;不同地域社会经济基础和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准;不同地域传统历史文化;不同的城市规划区位和地段;不同的建筑功能定位和使用要求,都应有不同的建筑艺术处理和建筑标准,该高则高,能低则低。防止不加区别地片面追求“时尚”、“新奇”、“高标准”,造成投资损失。好的设计应是既美又节约投资,是如何合理使用投资问题。继承发展民族传统建筑风格与学习融汇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关系。应根据洋为中用、中西融汇的原则,以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为借鉴和补充,融入民族传统建筑风格,并与国情实际相结合。防止生搬硬套,唯洋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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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