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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考上建造师的可以进来看看了!

发布于:2007-10-29 15:10:29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复制转发]
考上建造师的可以进来看看了!


不久前本人发的一篇“关于建造师的一篇好文章”,跟帖的都觉得很实用,不错,考上建造师后每个人都会碰到的一件事就是和用人单位签合同,从某方面来说我们也是弱势群体,合同很关键,影响到以后的发展,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以下是一个雏形,希望对各位会有所借鉴,最重要的是希望各位看看有什么需要补充的,畅所欲言,期望最后能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合同供大家使用,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一、自报到月份起甲方办理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等法定强制性社会保险。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由甲方和个人承担的部分分别依法承担,缴费基数为1000元/月。试用期2006年7月到2006年9月,月基本工资为3700元/月;2006年1 0月到2006年12月,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月。为了工作的延续和考核的方便,签约年限为4.5年或者5.5年。
二、每年年终(2007、2008、2009、2010、2011年度)奖金为乙方月基本工资的3-12倍,依照下列考核办法年底发放,每年元月发放上年度年终奖金;但2006年度年终奖金(2006年度不算考核年度)为3000-10000元,甲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考核决定:
(1)甲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时保证发年终奖金的最低数,即3*乙方本年月基本工资。
(2)没有被甲方书面通报批评,总体表现无违反甲方劳动、项目管理等制度,发年终奖金的数额为6*乙方本年月基本工资。
(3)年终考核表现在所有项目管理人员中比较突出的,发年终奖金的数额为9*乙方本年月基本工资。
(4)年终考核表现在所有项目管理人员中特别优秀的,发年终奖金的数额为12*乙方本年月基本工资。
严重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劳动态度差等表现差,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调整岗位和降低基本工资的,无年终奖金或甲方根据情况发放年终奖金。
在没有新的项目管理人员年终奖金考核办法前,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同时在所有在岗的项目经理中,应该大约有5%-10%的为表现优秀、10%-20%表现突出、20%-50%表现合格、10%-30%表现差。
三、每年元月(包括2007年元月、2008年元月、2009年元月、2010年元月、2011年元月)基本工资调整一次,其方法为:固定增加上年月基本工资3%,考核增加部分依照甲方规定,但不低于上年月基本工资2%。一级建造师注册成功后,根据市场情况另外协商或者依照甲方制度增加月基本工资不少于1000元/月。
四、乙方保证个人提供的工程师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如果因为提供假证书而不能注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将来的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及其一切相关的费用。合同期间,乙方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交甲方保管,甲方可以用证书进行年检、投标,但用于投标时,如果中标而实际不是乙方担任工程项目经理(包括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等项目管理职务,下同),甲方与乙方另外约定每月证书风险费用,标准不低于600元/月,计算期限为中标通知书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日。
五、甲方必须依法使用证书,并建立详细证书使用台帐,承担保管期间的所有相关责任。甲方有关部门使用证书应该在1个月内让乙方签字认可。
(1)乙方的学历、职称、一级建造师等证书用于工程时,如果不是由乙方实际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时,因为投标、安全、质量等一切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时,所带给个人的处罚全部由甲方承担,如果造成证书被停止使用,甲方还要给予乙方5000元/月的停用补偿,并给予乙方5万元一次性补偿;如果被吊销证书,甲方则一次性补偿乙方20万元;暂停证书使用和吊销证书情况发生后,甲方5年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必须续签)。
(2)乙方的学历、职称、一级建造师等证书用于工程时,如果是乙方实际担任项目经理(不包括个人独立承包工程项目的情况)的工程带给个人的处罚,甲方补偿标准:国家对个人的经济处罚甲方承担30%;如果造成证书被停止使用,甲方给予1500元/月的停用补偿,并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偿;如果被吊销证书,甲方则一次性补偿5万元;暂停证书使用和吊销证书情况发生后,甲方2年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必须续签)。
上述具体标准视双方责任大小协商或者依照甲方有关制度,但最少不低于本约定标准。
六、有关职称、学历、学位、安全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注册证、建造师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以及将来的任何个人证书(包括档案)等乙方通过考试或者评审的证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无论哪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包括任何一方依照劳动合同及附件、补充部分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必须依法按照乙方要求给办理所有证书(包括档案)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如果有国家规定费用另外公平合理协商。其中属于甲方报销和承担过的考试、培训、注册等有国家正式票据的费用(无国家行政、事业等票据的费用一律不认可,比如申报高级职称的无票据的论文发表、招待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证书时(主要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将来可能评审的高级工程师证)乙方应该合理归还;但有关证书在甲方每使用满一年减少归还上述总费用的30%,计算时间以证书批准时间到解除劳动关系时,超过半年以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以半年计算。
七、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不是乙方担任项目经理的完全依据,乙方担任项目经理的依据:乙方签收的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者和甲方签订的项目管理责任书。
八、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提前一月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乙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及赔偿金;但乙方应该归还甲方有关工程资料文件等属于甲方的财物、文件等。
(1):甲方没有按照上述一到五项之约定交纳保险、支付工资、调整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补偿金、支付风险费以及承担处罚等,没有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2):甲方下调乙方月基本工资(每年年初核定的月基本工资)或者任何一年年初核定的月基本工资较上年减少,没有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3):甲方拖欠乙方工资(含年终奖金)达到1个月而没有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没有和乙方书面协商一致也没有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
(5):甲方制定的与乙方有关的制度明显不合法,也没有和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或者该制度文件乙方没有签收认可。
(6):乙方年终考核差,无年终奖金或者年终奖金低于:2*乙方本年月基本工资(不适合在甲方担任项目经理)。
(7):甲方违法使用乙方证书被暴光或处罚,主要责任在甲方或者甲方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任何其他第三方的。
(8):甲方对乙方处罚不合法或者处罚乙方系甲方适用的事实错误。
(9):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况:同样具备本科、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在甲方工作年限相差2年内的正式员工,并且岗位相同,其基本工资高于乙方5%的。
(10):甲方使用乙方证书进行年检和投标之外用途时,没有及时经乙方签字认可,也没有得到事后的签字认可的。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洋儿
    洋儿 沙发
    多谢楼主的奉献。
    2010-05-07 15: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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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renfangzzj
    renfangzzj 板凳
    :victory: 很全面的
    2010-05-06 00: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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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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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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