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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标准

发布于:2015-09-09 08:35:09 来自:给排水工程/纯水系统 [复制转发]
  当前世界上正使用着不同的并具有国际信誉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本文讨论了93年末使用的饮用水标准及其发展,并比较了主要的国际标准。
  饮用水的基本要求就是对人体健康有益。从历史上看,就是对细菌的可接受程度。因为供给被微生物污染的水,就很可能在供水区域内迅速传播疾病。一旦发现某些水致疾病就要迅速研制出限定细菌的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消毒、处理方法。
  尽管水致疾病的传播是来自有机物,不是细菌,但制定标准时仍以大肠菌和E.coli菌(埃及大肠氏菌)作为有机物的指标。人们断定在大肠菌标准合格的情况下就不会含有引发疾病的有机物。细菌需要去除的纯度,在论证上,现仍是一个重要的准则,如在新WHO标准所规定的那样。
  二十世界中叶前,对水质很少有附加要求,正式水质标准的制定过程,从WHO标准的制定中就可以很好地反映出来。1956年WHO制定第一个欧洲饮用水水质标准及检测法的工作文件。1958年公布了国际饮用水的第一版。自那以后,1961年有了欧洲饮用水标准,1963年又有了国际饮用水标准的第二版。
  在1963年的标准中分别规定了处理后水和原水的大肠菌标准。还根据健康所允许的最大浓度对七种金属及影响饮用水的18个参数规定了最大允许浓度。63年标准还讨论了氟化物、硝酸盐的可接受限度,但未作出正式标准;讨论了生物要求,也没作出任何标准;他们还提出了放射性物质的限度。
  WHO的这些标准对确定水质参数定量准则和对水质采样及分析极为重要。
  就在这些初始制定的标准被人们接受的同时,人们对出现的有机化学物质也给予了注意。在较富有的西欧和北美各国中的饮用水中越来越多地发现这些有机化学物质。随着分析技术的迅速提高,并应用于饮用水方面,大量有机物被检测出来了,如农药和溶剂,这些物质有很多种是已知的或可疑的致癌物质。因此需要把这些化学物质纳入饮用水标准内。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去除这些有机物既困难又昂贵,因此在制定水质标准时,不得不把危害健康的程度及成本效益因素考虑进去。
  84~86年间,WHO出版了三卷综合标准,题为“饮用水水质指导标准”(Guideline for dringking Water quality)并列出了指导值但不是限制值。这些指导值能保证水的感官好,对健康影响不大。
  从提出的数据可以清楚地看出是基于感官要求,其它是出于健康要求。指导的介绍中清楚地说明,首先是能把水处理出来,其次是保证水的微生物质量。
  饮用水指导标准包括两项细菌参数,9项与健康有关的无机物参数,18项与健康有关的有机物参数,12项感官参数和2项放射性参数——共计43项参数。对这些参数均给出了指导值。
  93年WHO标准仍本着指导的精神,根据健康要求及感官接受程度而制定,但增加了许多特指的有机化学物质。例如有了农药、消毒副产物,约80多种对健康影响较大的有机化合物,还有了近40种有机物和无机物标准。
  除WHO标准外,EC标准和美国标准也是两个重要的饮用水标准。
  EC80年公布了饮用水指导标准(No.80/778)。在此标准中制定了最小标准让其成员国必须执行。这样,该指导标准就成了三亿五千多万用户所使用的最小标准。EC成员国虽然对此标准有异意,但该标准已在公众的水质观念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要达到这个标准需大量投资。
  所需的大量投资,使EC供水单位把注意力集中于如何修改指导标准。指导标准包括62个检测项目,分为微生物、毒性物质、超重不良物质、理化参数、感官参数等,绝大部分项目既设定了指导值又制定了最大允许浓度。
  对一些有毒物质及微生物项目没有给出指导值而对某些项目仅给出了指导值。
  对指导标准的批评是对无害物质的规定过于严格。如硅、有的是出自概念而不是根据对健康的危害性如农药、有的在统计上并无根据,所以制定的限量太绝对化。

  需要改订指导标准吗?
  欧洲供水行业对指导标准很反感,认为需要改订,以使其一些项目内容更合理,并能保证在向用户提供无可置疑的高水平健康保证的同时又能合乎外观和逻辑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限量标准。实际上意味着放宽一些标准,而在其它行业中则认为限量应当严格。
  例如铅的限量一般认为太高。英国水质规定比EC指导标准更严格(由于取消了供水管道冲洗后采样所用的标准)。指导标准没有规定三卤甲烷的最大允许浓茺,但欧洲各国在他们自已国家标准中包括了这些项目,如德国限量0.01mg/L,英国为0.1mg/L各有不同。很可能新的WHO指导标准会对EC标准增加重新修订的压力。
  EC标准使水处理和管网的投资大幅度地提高。英格兰和威尔士计划于1990年至1995年之间水处理投资总额为1.9亿英磅,其中大部分是由于EC标准的关系。对配水系统以及今后还要进一步投资。
  投资虽然将获得更好的水质,但成本与效益可能不相称,毫无疑问,这笔投资如花在其他环保项目中会取得更好的效益。
  美国联邦水质标准与EC标准相似,中央政府标准制定的高于各洲,要求各洲要达到联邦标准的最低限。安全饮用水法使1992年未的水质标准达到约80个参数,增加率为每3年25个参数。大部分与有机化学物质有关,其中农药/除草剂为28个,其它30个是有机化合物。绝大部分标准以污染物最大浓度的形式规定,但为一些项目制定了处理技术并为某些微生污染物特定了去除率。
  美国标准也需大量投资,同样人们对此也有争议,认为这样的投资用于其它方面更好。英国的“水和环境管理”杂志最近载文引述美国西玛译(除草剂)/三氯化铝标准的实施使一人毕生节约2.25亿美元,而美国的标准比EC还宽。同样,氡的标准使每人节约近2300万美元,很明显这样的水质标准是昂贵的,但效益却低。
  表1比较了WHO1993年标准,美国1992年标准和EC标准中,不同的指导值或最大允许浓度。总的看来,指标差不多,尤其是各种无机物参数,但浊度明显不同。EC4ntu的最大限量较高,实际上还可以更高,但要有特定的百分数范围。选择标准时应考虑其制订的地点,美国标准可能适合水厂出厂水,但不适用于管网的采样。
  主要差异在农药的含量。在美国、WHO及EC三种标准中常有两种数值,这是采用的原理不同,如EC标准指出饮用水中出现农药是不能接受的。EC标准的主要缺点是没有氯化有机物标准,但有些EC成员国在本国已将此项提到标准中。
  EC之外的国家,WHO指导标准易于作为他们最现实的水质标准的依据。WHO指导标准的意图明显地提出了制定各项水质标准的依据。尽管EC标准对某些地区过于严格并且对其他地区也有缺陷,但非EC的欧洲国家会受到一定的政治压力而采用EC标准。较贫穷的国家可能不得不优行采用WHO标准,他们首先会采用基本的微生物指标以及绝大部分有毒无机物参数。
  对于许多合成有机化学物质,一旦在水环境中建立起标准,贫穷国家可能承担不起去除这些化学物质所需费用。应付这些化学物的对策必须通过严格控制和禁止使用的措施来限制它们进入水环境。
  这样做是基于这种观点,即更多地使用通用生物标准以保护总的水环境,这方面实施的标准要比保证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标准更严格。
表1 WHO(1993)、EC和美国联邦的三种饮用水标准中选项比较表
WHO(2)(1993) EC USA(1992)
浊度(NTU) 5 4 95%<0.5
色度 15 20
硫酸盐(mg/L) 250 250 延期
钠(mg/L) 200 150
铝(μg/L) 200 200
硝酸盐(以NO3计,mg/L) 50 50 44
铁(μg/L) 300 200
锰(μg/L) 500(4) 50
银(μg/L) 10
砷(μg/L) 10 50 50
镉(μg/L) 3 5 5
氰化物(CN,μg/L) 70 50 200
铝(μg/L) 10 50 15(3)
五氯酚(μg/L) 9(4) 0.1(5) 1
四氯化碳(μg/L) 2 5
2、4-D(μg/L) 30 0.1(5) 7
高丙体六六六(μg/L) 30 0.1(5) 0.2
溴酸盐(μg/L) 25(4)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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