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9-01 08:33:01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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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物价局将于近期召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标准和理顺城市供水价格的听证会,科学疏导城市供水价格矛盾,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合肥市位于江淮之间,市区地面水体主要有南淝河、十五里河、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等,均属巢湖流域。目前合肥市城区唯一水源是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由于上游蓄水区城镇化影响,两大水库自产水比率不断下降,为了保证城市供水,合肥市需要从淠史杭总渠购水,每年购水量也呈增加趋势,2010年从上游购水1.62亿吨,2014年购水2.94亿吨。
2000年以来,合肥市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污水处理能力105.5万吨/日,城区已建成污水泵站30座,污水管道2403.57km。
合肥市计划2015年-2020年再投资约80亿元,新建陶冲、清溪、西部组团等3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处理规模35万吨/日,扩建十五里河、经开区、蔡田铺、小仓房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35万吨/日,新建一座处理规模600吨/日的污泥处置厂。到2020年,合肥市的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100%,城市水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006年前,合肥市的污泥全部采用晾晒、填埋方式,每吨处理成本低。为防止二次污染,不断提高对污泥处置做到无害化、减量化、全量化处置,污泥处置方式由晾晒、填埋逐步改变为热电焚烧等无害化处置。
2006年以后合肥市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均按一级A标准设计,为加大巢湖水系污染治理力度,合肥市污水处理要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目前,合肥市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与北京等少数城市同步,在全国城市中属最高处理标准。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城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合肥市水资源费标准由0.06元/吨调整到0.12元/吨。
合肥市现行污水处理费为2007年6月调整,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0.76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795元/吨、工业用水0.845元/吨、经营用水1.215元/吨、特种用水1.765元/吨。水资源费标准,不分水种为0.06元/吨。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远低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据合肥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磊介绍,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5名。听证会设旁听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并邀请公证部门从报名市民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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