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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困难了

发布于:2004-12-10 09:28:10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帮我解决一个问题?
现在会审纪要有这样一条我应怎么处理?
施工单位提出:配电箱及电气设备材料在质检允许范围内,如果产品符合标准可改用其它产品,设计单位同意,但如果产品不合格,设计单位对其后果不负责。

这样事情 我们设计单位可以拒绝吗?? 还是坚决不同意呢?应该怎么处理??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混在电气
    混在电气 沙发
    施工单位提出:配电箱及电气设备材料在质检允许范围内,如果产品符合标准可改用其它产品,设计单位同意,但如果产品不合格,设计单位对其后果不负责。
    这话有问题的,前面已经说了“产品符合标准可改用其它产品,设计单位同意”,那也就说明不合格的我们就不同意,我们为什么要对其后果负责,应该是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那一方对其后果负责才对。
    2004-12-11 1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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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tt001
    ttt001 板凳
    可以拒绝签字。设计有责任为业主把关,不能够不定型的把责任推出去。设计无权指定厂家,却可以制定技术规则并进行监督,这种选择和监督是事先的,而不是事后的,这也是工作责任心的一个表现。可以要求加入以下的文字:改变设计产品必须事先取得甲方、设计、监理各方的同意并有文字依据才可以。
    2004-12-10 1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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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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