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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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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喷消防给水系统的常见问题及解答1、某制药车间多层,未在《建规》第8.5.1条文列举的范围内,但局部又符合《喷规》附录A,中危险II级例举范围,该类建筑是否要设喷淋? 答:《建规》8.5.1仅对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或人员伤亡大的重点场所作了规定。其原则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防护:不同分区,措施可以不同:总体上要能保证整座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特别要考虑所设置的部位或场所在设置灭火系统后应能防止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火灾蔓延到另一个防火分区中去。在设计时类似建筑可参照执行,不能确定的应征得消防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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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第二条是调试设置的条款,要求主泵启泵压力比稳压泵低7-10米
第三条就是如何选稳压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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