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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电气工程审计中的几点体会

发布于:2015-08-17 16:43:17 来自:电气工程/电气工程施工 [复制转发]
1 引言

工程审计与编制投标报价的区别之一是使用的图纸不同,前者发生在工程竣工后,使用的是标出了变更等情况的竣工图。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把工程洽商的内容及时标注在施工图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完成的。有时施工单位只把增加的标在施工图上,没有把减少的标在上面,甚至没有把减少的写进工程洽商,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核对,把减少的那部分找出来。如电机的电源电缆原设计穿管敷设,施工单位考虑电缆穿管不方便施工,于是他们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协商改成穿桥架,在增加桥架的同时,审计人员应记着减掉管。另一个区别是查看现场,审计前审计人员要查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与竣工图对照,编制投标报价往往不看现场,因为项目还未开始建设。

工程审计前还应查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查看约定的结算方式。因为建设工程周期较长,可变因素较多,所以双方签订合同时多采用可调价格。施工单位投标时一般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把原中标价报上来,另加上工程洽商,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单位往往没有减掉未做的部分。工程竣工后与编制投标报价时相比,工程造价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本文给出了简单介绍。

2 工程量的变化

现在招投标往往采用工程量清单,实行量价分离,量的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工程量也是可以调整的,如有的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数量调整有如下约定: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在5%以内的,工程数量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增减幅度在5%以外的,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允许调整。所以,审计时审计人员还是要依据竣工图纸,把图纸全部内容重新计算一遍,核实原工程量清单数量与设计变更和洽商的量,计算工程量的增减幅度。举个例子:假设工程量清单中有电气配线项目BV2.5mm210000m,双方核对后,审定为11000m,允许调增11000-10000×(1+5%)=500m。

3 综合单价的变化

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综合单价也是可以调整的,综合单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有: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有些主材是建设单位供应、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4.7.5条: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宣贯辅导教材的对本条的解释是: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a、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b、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举个例子:电气配管项目焊接钢管SC15暗配,原清单为8500m,综合单价为9.2元/m,合价为8500m×9.2元/m=78200元,审定为6000m,减幅为(8500-6000)/8500=29%,审定后合价为6000m×9.2元/m=55200元;合价减幅为(78200-55200)/78200=29%,超过0.1%,针对6000mSC15焊接钢管,施工单位可以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另外GB50500-2008第4.7.3条: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在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往往把主材设备的价格都装进了预算,但是实际施工时,有些重要的主材、设备是由甲方购买的,而不是施工单位,如配电柜,配电箱,电缆、电线、桥架等,工程审计时审计人员要把这部分的主材设备价格从综合单价中去掉,但可以给这部分甲供材的采保费。

GB50500-2008第4.7.6条:若施工期间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4 施工项目的变化

电气一般分强电和弱电两部分,强电包含动力、照明、防雷接地等,一般施工图中强电的内容都被编进了工程量清单。但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着甲方分包,即有些项目是由别的单位施工的,如住宅楼项目中的照明配电柜的安装,电表箱的安装,照明配电柜至电表箱间的电缆或电线敷设,一般是由当地的供电部门来做,所以结算时这部分的量应给当地的供电部门,即从原工程量清单中把这部分减去,与此相关联的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也应随之减去。再如医院住院病房楼项目,病房内有设备带,设备带上有床头灯、开关、插座、呼叫按钮等电器元件,连同医用气体管道都是由分包单位施工的,而房间内的吊顶荧光灯,嵌入式夜灯等则是由总包单位施工的,审计人员一定要分清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及交界面。

有些人防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有,但实际往往不做,如熔断器、通风方式控制箱等,审计人员通过查看现场能发现,审计时应减掉。

对完工程量后,该上机了,若有施工单位中标时的电子版,直接修改电子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金额自动跟着调整,若没有施工单位中标时的电子版,就得用EXCEL表格重新输清单计价表了,输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后,别忘了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措施费占分部分项计价表的比例把措施费调过来。

以上为对比竣工后与编制投标报价时工程造价的变化的三个方面。

下面谈谈其它方面的体会。

有些工程洽商施工单位签证增加了人工和材料,如某办公楼项目,走廊吊顶内有通风管道和桥架等,为了给空调管道让位置,桥架需要做桥,绕着空调管道走,这样需要增加桥架数量,按定额计算做桥的人工,施工单位觉得少,于是签了人工工日。笔者觉得可以按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的人工数量给,但不再套定额给桥架的安装费了,即只给桥架的主材费。

电缆敷设安装定额分水平敷设与垂直敷设两种,垂直敷设的定额直接费较高。一次笔者审计一个项目,那个施工单位管现场的提出,虽然位于顶层等高位置的配电箱的进线电缆从电气竖井出来后有一段水平敷设的长度,但这一段也要从电气竖井一层一层的拽上来,所以这段水平长度也应按垂直敷设套定额,笔者认为有道理。

有时建设单位供应主材,当施工单位从建设单位处多领料时,超领料问题出现了,如BV2.5mm2的线,假设工程量清单中是10000m,审定为9500m,施工单位多领的500m线,应退给建设单位,或不退但扣施工单位的超领料费,有的甲方与施工单位事先约定,扣超领的料款,单价按甲供的1.5倍执行。

根据经验判断施工做法,有些工程项目已经被隐蔽起来,若有隐蔽前的影像资料,则便于查看真实的施工做法,若没有,则要根据经验判断。如笔者最近审了一个住院病房楼改造项目,工作内容有开槽、暗配管,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其中既费人工又费材料的显然是不可取的,施工规范上暗配管的原则是就近。

工程审计是件费时的工作,要求审计人员耐心并细致工作,多问多看,希望以上笔者的一些体会对同行有些参考价值。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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