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8-17 10:25:17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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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柠檬甜心 于 2015-8-17 10:30 编辑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10的第3小点: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第5.4.10的第3小点的条文说明:······(前面略),但住宅部分疏散楼梯间内防烟与排烟系统的设置应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确定,·······。
提问: 这里所说的住宅部分疏散楼梯间内防烟与排烟系统的设置应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按照有关住宅建筑还是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按规范说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总高度按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比如说总的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商住楼,住宅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和前室都有可开启的外窗,能满足自然防烟,那就是说要按照: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其楼梯间和前室无论有无开窗都要设置加压送风系统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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