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8-09 16:12:09
来自:施工技术/环保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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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线路即对照明灯具等用电设备供电和控制的线路。供电电源电压,一般为单相220V二线制,负荷大时,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
1 照明线路的安装
1.1 照明线路的一般技术要求
照明线路的各种布线方式,均应满足使用、安全、合理、可靠的要求。
1.1.1 室内、室外配线,应采用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单相或二相三线供电时,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供电的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
1.1.2 除花灯及壁灯等线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5A,插座数一般不超过20只;电热线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30A;装接插座数一般不超过6只。
1.1.3布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导线间的连接,以减少故障点。凡在管内、木槽板内的导线,一律不准有接头的分支处。导线连接和分支处不应受到机械力的作用。
1.1.4 线路应尽可能避开热源和不在发热的表面敷设。
1.1.5 导线与电器端子的连接要紧密压实,力求减少接触电阻和防止脱落。
1.1.6 各种明配线的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线路水平敷设时,距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垂直敷设时不应低于1.8m。个别线段水平敷设低于2.5m时,垂直敷设低于1.8m时,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1.7 每个分支路导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5MΩ,小于0.5MΩ时,应做交流1000V耐压试验。
1.1.8 下列场所应采用金属管配线
1)重要活动场所。
2)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
3)重要仓库。
1.1.9 腐蚀性场所配线,应采用全塑制品,所有接头处应密封。
1.1.10 冷藏库配线,宜采用护套线明配,采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所有控制设备设在库外。
1.1.11 下列场所的室内、外配线应采用铜线
1)重要活动场所。
2)重要控制回路及二次线。
3)移动用的导线。
4)特别潮湿场所和有严重腐蚀性场所。
5)与剧烈振动的用电设备相联的线路。
6)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场所。
1.2 安装照明设备应注意的事项
1.2.1 一般照明应采用不超过250V的对地电压。
1.2.2 厂房的照明灯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低于此高度时,应加保护。同时除安全电压外,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口,并且不准将电线直接焊在灯泡的接点上,使用螺丝灯头时,铜口不得外露。
1.2.3 行灯及机床工作台使用的局部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42V,在特别潮湿的地点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得大于12V。
1.2.4 在易燃、易爆、多尘、潮湿以及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照明装置,应符合其特殊的要求。
1.2.5 照明灯须用安全电压时,应采用一、二次绕组分开的变压器,不许用自耦变压器。
1.2.6 行灯必须带有绝缘手柄及保护网罩,禁止采用一般灯口,手柄处的导线应加绝缘套管保护。
1.2.7 各种照明灯,根据工作需要应有一定形式的聚光设备,不得用纸片、铁片等代替,更不准用金属丝在灯口处捆绑。
1.2.8 安装户外照明灯时,如其高度低于3m时,应加保护装置,同时应尽量防止风吹而引起摇动。
1.3 照明线路的敷设方式
常用的线路敷设方式,有用瓷夹板、瓷珠、绝缘子、木槽板、钢管、塑料管和铝片卡等布线。
选用哪种器件布线,应根据线路的用途、布线场所的环境条件、安装与维修条件以及安全要求等因素而定。作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便于检修。
1.3.1 瓷夹板布线,用于负荷较小的干燥场所,如办公室、住宅等。
1.3.2 瓷珠布线,用于负荷较大的干燥或较潮湿场所,如公共场所、生产车间、厨房等。
1.3.3 绝缘子布线,用于负荷较大、线路较长的干燥或潮湿场所,如生产厂房、浴室、洗衣房等。
1.3.4 木槽板布线,用于负荷较小、要求美观整洁的干燥场所。此外,还常用短段木槽板作为瓷夹板线路的沿墙垂直敷设时的保护装置。
1.3.5 钢管布线,用于容易损伤导线、发生火灾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钢管暗配用于要求洁净和美观的场所,地面用电设备的线路也常使用钢管线路埋设在地面下。
1.3.6 塑料管布线,用于有腐蚀性但没有爆炸及机械损伤的场所,如化工车间等。
1.3.7 铝片卡布线,用于负荷较小的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一般常用作弱电线路的布线,当线路电压为220V和380V时,必须使用带护套的绝缘导线。
1.4 照明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
1.4.1 瓷夹板布线的敷设要求
(1)导线与建筑物应横平竖直,不得与建筑物接触。线路水平敷设时,导线距地高度一般不低于2.5m;垂直敷设的线路,如距地面高度低于1.8m的线段,应加防护装置。
(2)在线路中接装的开关、灯座和吊线盒等电气器具两侧各50mm以内,应安装夹板,以固定导线。
(3)瓷夹板不能拧在不坚固的底子上,如抹灰、苇箔等。
(4)瓷夹板,不得在顶棚内及其他隐蔽处敷设。
(5)直线段瓷夹板的间距与瓷夹板的规格有关:40mm长两线式和64mm长三线式的瓷夹板间距,不得大于600mm;51mm长两线式和76mm长三线式的瓷夹板间距,不得大于800mm。
(6)导线穿墙时必须用瓷管(或其他绝缘管)加以保护,在线路分支、交叉和转角处,导线不应受机械力的作用,并且应加装瓷夹板,导线与导线间应套绝缘管隔离。
1.4.2 瓷珠布线的敷设要求
(1)导线要横平竖直,不得与建筑物接触。线路水平敷设时,导线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垂直敷设的线路,在距地低于1.8m的线段,应加防护装置。
(2)根据导线截面的大小,配用相应的瓷珠和绑线。
(3)导线须用纱包铁心绑线(不得用裸铅丝)牢固地绑在瓷珠上。受力瓷珠用双绑法;加档瓷珠用单绑法;终端瓷珠把导线绑回头,导线应绑在瓷珠的同侧。
(4)线路的分支、交叉和转角处,导线与导线之间应加装瓷套管或其他绝缘管隔离。
(5)线路中接装的开关、插座和灯具附近约100mm处,都应安装瓷珠,以固定导线。
(6)拧瓷珠的位置,若是砖墙或混凝土底子,应预留木砖;若是抹灰吊顶,应加木龙骨。线路在穿墙处需打好过墙眼、下套管或在彻墙时预留套管。
(7)用瓷珠暗布线时,线路应便于检修和更换。
1.4.3 绝缘子布线的敷设要求
(1)导线要敷设得整齐,且不得与建筑物接触(内侧导线距墙一般为10mm~15mm)。线路一般均为水平敷设,导线距地高度不应低于3m。
(2)从导线至接地物体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m。
(3)绝缘子上敷设的绝缘导线,铜芯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sup>2</sup>,铝芯线不得小于 2.5mm<sup>2</sup>。
(4)导线必须用纱包铁心绑线牢固地绑在绝缘子上。导线水平敷设绑扎在绝缘子靠墙侧颈槽内;导线垂直敷设绑扎在绝缘子上面顶槽内;线路在转角地方导线应绑扎在张力的反侧;终端绝缘子用“回头绑扎法”。
(5)绝缘子应牢固地安装在支架和建筑物上。如固定在木结构上,可将直脚螺旋直接旋入;如固定在金属结构上,可先打孔用铁担直脚绝缘子穿孔固定。
(6)导线由绝缘子线路引下对用电设备供电时,一般均采用塑料管或钢管明配,导线如需连接,应在绝缘子附近进行。
1.4.4 木槽板布线的敷设要求
(1)木槽板需用干燥木材制成,槽内应涂刷绝缘油,和建筑物接触的底面要涂防腐油,槽板的外表面应刷带色的油漆。
(2)应使用耐压500V的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得超过4 mm<sup>2</sup>。
(3)每个线槽内,只能敷设一条导线。槽内所装导线不准有接头,如必须接头时,要用接线盒扣在槽板上。
(4)木槽板要装设得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固定牢靠、并按建筑物的形态弯曲和贴近。
(5)木槽板的直线连接处,底与盖的接口不能在一起,要错开30mm,接头处做成斜口,在“丁”字和转角的连接处成45°角接合,终端要封口。
(6)木槽板与开关、插座与灯具所用的木台相连接时,要用空心木台,先把木台边挖一豁口,然后扣在木槽板上。
(7)木槽板可用木螺钉或钉子固定在木结构或天花板上,如沿砖或混凝土墙上固定时,可先将木楔固定在墙上,然后再把木槽板钉在木楔上。
木槽板的固定要求:
底板固定距离:端部30mm;中间600mm
盖板固定距离:端部60mm;中间450mm
1.4.5 钢管布线的敷设要求
(1)钢管及其附件应能防腐,明敷设时刷防腐漆,暗敷设时用混凝土保护。
(2)钢管之间的连接处与接线盒之间均需连接成一个导电整体焊接地线,即用直径4mm的镀锌铁线电焊焊接或用两根直径2mm的镀锌铁线在每支钢管上缠5圈后锡焊焊接。
(3)钢管的内径要圆滑,无堵塞、无漏洞,其接头须紧密。
(4)钢管弯曲处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直径的6倍;埋入混凝土中的暗敷设为10倍;每个弯曲处角度不能小于90°。当管线经过建筑物伸缩缝时,为防止基础下沉不均,损坏管子和导线,须在伸缩缝处装设补偿盒。
(5)管内所穿导线(包括导线的绝缘层)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导线不准有接头和扭拧现象,以便于检查换线。
(6)钢管暗敷设埋入钢筋混凝土板内时,钢管直径不得超过混凝土板厚的1/3;埋入焦渣垫层内,应在钢管敷设完毕、地线焊好后,先用水泥砂浆保护好,然后再铺焦渣层;埋入地下土层内必须使用厚壁钢管,管外壁及焊接地线处需刷沥青防腐。
(7)导线穿管,同一回路的各相导线,不论根数多少,应穿入一根管内;不同回路和不同电压的线路导线,不允许穿在一根管内;交流和直流线路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里,一根相线导线不准单独穿入钢管。
(8)钢管在墙上的固定,当钢管直径在20mm以下时,管卡与管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钢管直径在40mm以下时,管卡的距离不应大于2.5m;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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