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8-06 12:07:06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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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去的20世纪被称为是人类社会“大发展与大破坏的时代”。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推动下,世界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大发展,然而,人类掠夺式的资源开采和大量的废物抛弃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破坏。
生态城市及其基本特征
生态城市最早是由前苏联城市生态学家杨诺斯基于1987年提出的一种理想型的城市模式。它是以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和物质资源、能量、信息高效利用为原则而建立的,是一个基础设施完善、结构合理、生态环境良好并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环境污染基本消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居住区;同时,它具备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并且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社会经济得到加速发展。与传统城市相比,生态城市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和谐性
既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也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其一,是保持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其二,生态城市既能营造人与物质和精神需要的自然环境,又能营造满足人的社会需求、关心人进步的社会环境。
持续性
生态城市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兼顾不同时间、空间的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当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保证城市健康、持续、协调地发展。
循环性
生态城市须改变现行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运行模式,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再生利用的运行机制,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实现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分级、高效、循环利用,使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共生关系协调。
整体性
生态城市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更注重整个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
由此可见,生态城市的根本特征是既拥有较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世纪被称为“生态文明时代”,城市建设的生态化已是当代人类活动的主旋律。但我国当前的城市化建设与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严重的工业化污染阻碍生态城市建设
我国的工厂和工业都主要集中在城市,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的工业化程度日益加强,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使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飞速发展,然而却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
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严重资源短缺
目前我国600多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缺水,西北地区尤为严重,部分城市长年缺水,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与此同时,工厂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使大量城市淡水资源严重污染。有些城市(如敦煌、西安等)对水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不断下降,从而导致城市地面下陷。
各种城市垃圾成为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难题
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各种城市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迅速增加。而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率低下,到2001年城市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理率只有30%。并且绝大部分城市垃圾都是露天堆放,或以自然填沟等原始方式处理,对资源、大气、土壤等造成极大危害。
噪音、电磁污染日益加剧影响城市环境改善
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也随之加快,房地产开发热火朝天,这些机械化作业带来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城市车辆集中,近几年各大城市的出租车及私家机动车数量猛增,致使交通拥挤,既造成空气污染,也带来噪音污染,城市面貌大受影响。另外,高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电脑、手机等各种通讯设备的运用引起的电磁污染也成为生态城市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此外,城区的高强度开发挤占了生态系统的支柱—森林和绿地。由于工业开发的需要,城市绿地面积愈来愈少,以及因缺少植被覆盖和大量热能释放而造成的热岛效应等问题,都成为当今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危机。城市污染与生态危机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健康运行和发展,最终将制约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中,如何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营造美好的人类聚居地,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成为生态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建设生态城市立足于循环经济的理论与现实分析
循环经济及其发展的理论核心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经
济模式,其本质是生态经济。它以资源的再生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即3R(Reduce,Reuse,Recycle)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倡导经济与环境相协调,要求把经济活动建立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做到物尽其用。
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是建立在发展性、生态性、协调性和经济性基础上的多种理论有机整合。首先,建立在发展性基础上的理论,从地球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人类与社会发展的极限性角度出发,指出如果人们持续地以不合理的方式开发资源并不断地破坏环境,超过了地球的承载极限,其结果必然是人类社会突然地、不可控制地瓦解,因此必须建立能重复使用各种资源的“循环式经济”,才能使人类社会循环有序地发展。其次,建立在生态性基础上的生态控制论强调社会应该像生物系统一样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能力,从而保证人类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其三,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环境的生产,必须建立在协调性基础上,协调三种生产之间的联系方式和内容才能确保整个社会系统的和谐运行,协调各个生产环节内部运行的目标和机制才能保证三种生产的发展和其间的正确联系。最后,建立在经济性基础上的生态市场经济理论指出,生态市场经济是一种既利于生态环保又能提高经济效益的经济形式,是一种环境合理性与经济高效性在本质上统一的21世纪主流经济,它绝非狭义指环保产业、生态农业,表达了保护环境、优化生态与提高效益的统一性。
上述四种理论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必须以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经济理论作为现代生产、现代生活及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性理论,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循环经济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
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非常短缺的生活要素和生产要素,循环经济的发展运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长期以来,我国资源耗损量大,经济增长的成本比国际水平高很多,是世界上创造GDP代价最高的国家之一。据世界银行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仅空气与水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占GDP比重高达8%以上,这种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必然会引起资源枯竭,社会将难以持续发展,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发展后恢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外延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迫在眉睫。因此,必须强化循环经济理念,运用循环经济的物质清洁闭环流动模式理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生态开发模式,方能从根本上解决要素城市生态资源短缺问题。
倡导运用循环经济理论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三者矛盾的最佳途径,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由于循环经济的技术体系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基础,以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手段,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所以它使所有物质、能量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持续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了尽可能小的程度,能够做到对自然资源的索取控制在自然环境的生产能力之内,并把废弃物排放量压缩在自然环境的消化接受能力之内,因此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三者之间的矛盾,从而为建设环境优美、经济高效、生活舒适、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循环经济为我国城市工业化指明了新的方向——即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城市是一个工业化程度很高,是既能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又与外界紧密相关的人与自然有机结合的整体,循环经济理论为我国改变传统的高投入、高污染、低效益的工业化道路,寻求新型工业化之路指明了方向。生态工业正是运用了循环经济理论而发展的一种符合生态系统环境承载能力、物质和能量高效组合利用以及工业生态功能稳定协调的新型工业组合和发展形态,其最高目标就是使所有物质都能循环利用,而向环境中排放的污染物极小,甚至为“零排放”。城市工业的生态化发展既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又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从而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为进一步带动科技创新和生态城市建设开辟广阔的天地。
此外,循环经济理论在城市的规划、居民的生活消费模式上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创建一个环境优美、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真正的生态型城市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价值。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生态城市的战略措施
生态城市建设的最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社会安全生产与舒适生活的需要。其核心
是遵循城市生态规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地有效利用。因此,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城市必须立足于循环经济,高瞻远瞩,统筹兼顾。具体措施如下: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生态意识。自觉的生态意识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关键所在。在发达国家,“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绿色家园”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国的生态教育应从幼儿阶段开始,并运用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资源循环利用的知识,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高尚的社会公德,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除此之外,还应让市民亲身感受到环境和生态变化带来的好处,树立起“向自然资源索取是有代价的,污染是要付费的”观念,建立起“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的理想模式,营造社会公德大环境,规范不利环境保护的行为。
制定循环型社会的法律法规,建立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机制。以循环型社会为发展目标,制定循环型社会的法律法规和适应生态城市建设的法规体系,使生态城市建设法律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促进污染源治理,保证生态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注重培养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加强城市管理的执法力度,逐步改善整个环境质量。另外,在确定优先发展领域和区域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快生态城市的建设步伐。
以生态规划为基本运作方法,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百年大计,科学的城市规划是建设的依据和龙头。城建中通过生态规划对城市及毗邻地区自然、资源、经济、环境的综合调查,全面分析生态资产和生态特征、生态过程及生态问题、环境资源的生态潜力与制约因素,评估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度,从而制定相应的规划体系。如运用生态设计手段对城市的生态功能区进行合理规划;论证资源、环境与生产、消费之间的均衡点,以化解人口增长、生产发展与资源有限性之间矛盾等。在城市规划中还应坚持:超前性,即在时间跨度上要大,在空间上地域要广,既要考虑近期建设,更要考虑长远目标;预见性,即尽可能循环利用资源,避免短期行为和重复建设;协调性,即既要强调个性,又不能影响总体风格;前瞻性,即吸取世界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先进经验,集思广益,避免急功近利和城建中“地不分南北,城市不分大小,面貌大体相同”的“特色危机”,结合自己的市情、地方特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分步实施,确保规划的最终实现。
开发和推广生态技术,制定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政府应加大科研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和组织环境经济学家及相关领域专家探讨、研究,发展多学科、多层次、多分支、交叉性综合性学科。建立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编制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鼓励研究机构积极开发生态技术,加快建设生态小区和生态住宅,推广生态产业,以绿色消费为导向开发生态型产品,保证城市的发展过程低(无)污、低(无)废、低耗,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真正实现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的理想模式。与此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环保和污染治理做得好的企业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奖励。
推进城市之间、区域之间的合作。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密不可分。因而特别强调城市间、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不仅要注重城市自身的繁荣,还应确保该城区的活动不损害其他城区的利益。在生态城市的建设中应建立城与城、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公平伙伴关系,实现技术与资源共享,形成互惠共生的网群系统,并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相应的生态义务和责任,以确保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协调。
总之,生态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建立一套从宏观到微观、从政府到社会公众的全方位支撑体系,并广泛借鉴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有效地推进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松霈.生态经济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2.向德平,牟坚.城市生态化与生态城市建设.城市开发[J],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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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健,邱立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及运行模式研究[J].现代财经,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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