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但是笔者通过审图及实例考察中,发现很多工程对消防负荷的供电还有末端的控制上存在误区,不能完全的满足规范的要求,特此分析这些问题,并与大家探讨这些问题的错误点及解决方法。
2 实例情况
天津津湾广场上某建筑物,属于一类高层建筑,现已竣工。在工程图纸中发现消防负荷的供电方式如图1所示,且这个A箱体位于变电站中。
3 存在问题
笔者认为此种设计方案存在几个问题:
(1)未满足末端互投的要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13.9.9条,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
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
(2)未满足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能同时受到损坏《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25-95第2.0.2条。
(3)未满足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即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4)消防负荷及非消防负荷;一类负荷及二类负荷混在了一起。
①在规范中有明确要求,消防供电负荷要求末端互投的,在这个设计当中,询问设计人,这种方式是为了节约成本,但是因为AP1所在的位置某配电间内,这个配电间和后面所列的用电负荷随属于同一层,但是不是在一个防火分区中,真正有火灾时如何能控制本区的,因而必须在防火分区内增设配电间,在经济型和安全性上还是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虽然消防设备平时不用,但只要有一次发生火灾时无法使用,其造成的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只设一路是不可靠的,只有用两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可以自动切换,才能保证消防设备在两路电源中任一路有电时都能工作,才能满足消防设备用点的可靠性要求。
②当左边的电源信号发生故障,例如失压及过电流,因为这个箱体距离变压器很近,无法保证在同一箱体的另一路电源(也是通过同一桥架引至的)能正常的工作。这属于一级负荷中的同一级配电设备。因为距离非常近,因此发生设备损坏的概率也很高,所以从经济型和安全性的取舍上还是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③由简图可见,这个非末端双电源是由断路器控制的。一旦在使用中发生过负荷的是由就会强制断路。而对于消防负荷的控制开关,我们需要的是只报警不动作,即仅有信号显示能知道,过载了,但是不需要动作,如果因为过载把电源切断,那火灾的损失更大。但是因为现场已经安装了NS断路器,而且是可以满足热
脱扣器和电磁脱扣器分开的断路器。再使用中利用它们能分开的特性,在过载时利用热脱扣器的触点,实现过载信号的报警,但是不切断电路,断路器仅起到隔离作用。就能满足现场的特殊供电要求。但和现场沟通中,有的工程师建议取消热继电器,这样在过载时也不会因为接触器线圈失压而断路了,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没有热继电器,过载报警信号就得利用别的方式传出来,增加了造价和信号的不可靠性。而且还需要末端互投,在A箱体内就实现了互投功能不合规范。
④《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的P378,根据附录A我们就能得知各建筑物主要用电的负荷分类。其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机械停车用电,及排污泵用电。机械停车根据所处车库的类别不同分为一类负荷和二类负荷;排污泵根据所处的建筑物类别不同也分为一类负荷和二类负荷。而且这两类不是消防用电负荷,归于此箱体供电不合理。
4 解决方法
综上所述,并经现场协商,后将系统图改为如图2所示。
这样修改虽然增加了成本,但是符合消防的规范要求,且顺利的通过了消防验收。
5 结束语
消防设备是在发生火灾时灭火用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消防用电更是一类高层里最重要的用电负荷。所以在设计中要重视且要使用合理的供电方式及信号采集方法。一旦出现火情,才能第一时间内启动,将损失降为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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