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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发布于:2015-08-02 11:26:02 来自:环保工程/节能技术 [复制转发]
  二战以后,尤其是二十世纪60至70年代,世界经济迅猛发展,由于人类对工业化大生产的负面作用(环境污染)缺乏足够认识,许多工业污染物任其自流,让自然界稀释、降解。工业界长期滥用稀释排放政策,污染物排放量超过了自然界的容量和自净能力,从而导致地区性公害乃至全球性环境污染,生态环境亦遭到严重破坏。在舆论和法规的压力下,工业界不得不从“稀释排放”转向“治理污染”,即针对生产末端产生的污染物开发行之有效的治理技术。这种做法被称为“末端治理”,也是所谓“先污染后治理”模式的由来。


  与稀释排放相比,末端治理是一大进步,不仅有助于消除污染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程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末端治理的局限性日益增大。实践发现:这种仅着眼于控制排污口(末端),使排放的污染物通过治理达标排放的办法,虽在一定时期内或在局部地区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工业污染问题。


  首先,随着生产的发展,工业生产所排污染物的种类越来越多,规定控制的污染物(特别是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也越来越严格,从而对污染治理与控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企业不得不大大提高治理费用,即使如此,一些要求还难以达到。另一方面,“三废”处理与处置往往只有环境效益而无明显经济效益,因而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使企业难以承受,进一步影响了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美国EPA统计,美国用于空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介质污染控制总费用(包括投资和运行费),1972年为260亿美元(占GNP的1%),1987年猛增至850亿美元,80年代末达到1200亿美元(占GNP的2.8%)。如杜邦公司每磅废物的处理费用以每年20%~30%的速率增加,焚烧一桶危险废物可能要花费300~1500美元。即使如此之高的经济代价仍未能达到预期的污染控制目标,末端治理在经济上已不堪重负。


  我国是以传统的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实际工程中,一般处理1吨水/时需要基建投资2~6万元;运行后,处理1吨化工废水约需要1~4元,而去除1公斤COD则往往需要2~6元。目前许多企业物料流失严重,本来就已经造成经济损失,而流失到环境中的物料还需要很高的费用去处理、处置,使企业承受双重的经济负担,并且使有限的资源加速耗竭,环境日趋恶化。


  其次,由于污染治理技术有限,治理污染很难达到彻底消除污染的目的。排放的“三废”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对环境还有一定的风险性,而且有些污染物不能生物降解,治理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有的治理只是将污染物转移,如湿式除尘将废气变成废水排入水体,大量废水经处理变成含重金属的污泥及活性污泥等;废物的焚烧及废渣的填埋又污染了大气和水体,如此形成恶性循环。


  再次,末端治理不仅需要投资,而且使一些可以回收的资源(包含未反应的原料)得不到有效的回收利用而流失,致使企业原材料消耗增高,产品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降,从而影响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污染控制与生产过程控制往往没有密切结合起来,资源和能源不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充分利用。任一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污染物实际上都是物料,如农药、染料生产收率都比较低,这不仅对环境产生极大的威胁,同时也严重浪费了资源。国外农药生产的收率一般为70%,而我国只有50%~60%,也就是一吨产品比国外多排放100~200公斤的物料。如果改进生产工艺及控制,提高产品的收率,可以大大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不但增加了经济效益,也会减轻末端治理的负担。因此污染控制应该密切地与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


  尽管人类为末端治理方法付出了巨大代价,但全球性环境问题依然日趋严重。这种得不偿失的局面使人类醒悟到,与其被动地等待污染物产生后进行末端治理,不如主动行动,在工业生产中进行控制,力求把污染物消灭在产生之前。通过采用各种预防技术,把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废物削减下来是可能的,在多数情况下,企业常常无需任何费用调整就能得到实施,同时还能取得可观的效益。


  根据日本环境厅1991年的报告,“从经济上计算,在污染前采取防治对策比在污染后采取措施治理更为节省。”例如就整个日本的硫氧化物造成的大气污染而言,排放后不采取对策所产生的受害金额是现在预防这种危害所需费用的10倍。以水俣病而言,其推算结果则为100倍。可见两者之差极其悬殊。近年来,荷兰在防止污染和回收废物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例如:95%的煤灰料已被利用作为原料;85%的废油回收作为燃料;65%的污泥用作肥料;家庭的废纸和废玻璃已有一半以上被收集分类和再生利用。


  以上种种理论与实践证明:预防优于治理。面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资源日趋短缺的局面,工业发达国家在对其经济发展过程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认识到不改变长期沿用的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来推动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单靠一些补救的环境保护措施,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美国国会1990年10月通过了“污染预防法”,把污染预防作为美国的国家政策,取代了长期采用的末端处理的污染控制政策。要求工业企业通过源头削减,包括:设备与技术改造、工艺流程改进、产品重新设计、原材料替代以及促进生产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在组织、技术、宏观政策和资金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这就是“清洁生产”。


  欧洲许多国家把清洁生产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例如欧共体委员会1977年4月制订了关于“清洁工艺”的政策;1984年、1987年又制订了欧共体促进开发“清洁生产”的两个法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极为重视发达国家这一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的转移,决定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我国也开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并开始着手进行清洁生产的立法。


  由清洁生产的含义可以知道,清洁生产是关于产品和产品生产过程的一种新的、持续的、创造性的思维,它是指对产品和生产过程持续运用整体预防的环境保护战略。清洁生产是要引起研究开发者、生产者、消费者,也就是全社会对于工业产品生产及使用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关注,使污染物产生量、流失量和治理量达到最小,资源充分利用,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而末端治理把环境责任只放在环保研究、管理等人员身上,仅仅把注意力集中在对生产过程中已经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上。具体对企业来说,只有环保部门来处理这一问题,所以总是处于一种被动的、消极的地位。


  综上所述,清洁生产的思想是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实行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从而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企业全方位受益。“末端治理”要向“清洁生产”转化。


  需要指出的是,末端治理与清洁生产两者并非不能相容。推行清洁生产还需要末端治理,因为工业生产不可能完全避免污染的产生,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也会产生污染物。比如,绝大多数企业生产总要用水,用水就意味着废水排放的可能;用过的产品还必须进行最终处理、处置,比如汽车、家用电器总会因耗损而被废弃。“零排放”在目前还是一种难以达到的理想状态,我们必须先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然后再对不得不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末端治理。也就是说,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将紧密结合,长期并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环境,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5.12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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