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是前所未有的建筑学大发展的时代,但也是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破坏的时代。两次世界大战使不少城市变成一片废墟,出现了世界性房荒,为了医治战争的创伤,发展经济和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城市建设的高潮,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城乡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掠夺、对森林的破坏、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面对这些问题,人们开始从不同角度进行反思,探索新的出路。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行动纲领,绿色建筑概念也在全世界传播,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先后制定了适应于本国绿色建筑发展的规范、技术引导措施以及评价体系,各种绿色建筑实践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使其成为21世纪建筑发展的趋势。
1 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宪章以及国际组织的行动
1.1 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宪章
“宪章”是具有宪法作用的文件,20世纪以来,国际建筑师组织“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和“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发布了诸多宣言,但是以宪章命名的只有《雅典宪章》、《马丘比丘宪章》和《北京宪章》,这充分说明了这三个文件的重要历史地位。如果说《雅典宪章》反映的是人本主义,即人—建筑—城市—社会,那么《马丘比丘宪章》则开始强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建筑—城市—自然,《北京宪章》则具有明确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即人—建筑—环境。
1999年6月,国际建协在北京召开了第20届大会,会议的议题为“21世纪的建筑学”,大会签署的《北京宪章》重新审视百年来人们已走过的足印,分析现在所处的境地,并展望21世纪建筑学前进的方向。
《北京宪章》肯定了20世纪是前所未有的建筑学大发展的时代,但是也是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破坏的时代。特别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发现建筑开始从繁荣走向始料未及的“建设性破坏”,建设性破坏包括对土地资源的掠夺、对森林的破坏、对文化遗产的破坏等。为此,人们需要进行很好的反思,重新认识前进的道路[1]。
《北京宪章》指出人类面临诸多繁杂的问题,包括环境祸患、混乱的城市化、技术“双刃剑”以及建筑魂的失落。因此,人类面临共同的选择,那就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上的综合建筑观,包括生态观、经济观、科技观、社会观、文化观。
《北京宪章》提出了建立在广义建筑学概念上的建筑学—地景学—城市规划学的融合,并着眼于人居环境建造的建筑学,指出新陈代谢是人居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筑学着眼于人居环境的建设,就理所当然地把建设的物质对象看作是一个循环的体系,将建筑生命周期作为设计要素之一。宪章还强调技术与人文相结合,以及多层次的技术建构。指出在技术应用上,应结合人文的、生态的、经济的、地区的观点等,进行不同程度的革新,推动新的建筑艺术的创造。
《北京宪章》提倡创造不同的建筑文化。文化的全球化推动着地区的迅速变化与发展,随着全球各文化之间同质性的增加,发掘地域文化精华也愈显迫切。现代建筑的地区化,乡土建筑的现代化,殊途同归,推动世界和地区的进步与丰富多彩。
《北京宪章》基于广义建筑学的方法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地阐释了在21世纪建筑学这一古老学科的发展趋势,被公认为是指导21世纪建筑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献。标志着吴良镛先生的广义建筑学与人居环境学说,已被全球建筑师普遍接受和推崇,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西方建筑理论占主导地位的局面。
1.2 联合国(UN)的行动
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召开了三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境与发展大会和两次重要的人类住区大会及气候变化会议,为绿色建筑的兴起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其中,1972年6月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国际会议》,提交了“人类环境宣言”,阐明了与会国和国际组织所取得的七点共同看法和二十六项原则,以鼓舞和指导世界各国人民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
而以前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经过3年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1987年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分为“共同的问题”、“共同的挑战”和“共同的努力”三大部分。集中分析了全球人口、粮食、物种和遗传资源、能源、工业和人类居住等方面的情况,并系统探讨了人类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之后,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6月14日在里约热内卢的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则通过了《21世纪议程》和《地球宪章》。《21世纪议程》的意义在于,环境意识已从一般专家学者的议题,成为世界各国首脑关心的议题,“可持续发展”作为世界思潮进一步被接受和发展,并且形成了一个纲领性文件公诸于世。这一思潮的发展影响政治、经济、技术、社会、人文以及建筑与城市等各方面。因此可以说从人类聚居学到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认识的一个飞跃,人类比较自觉地全面地对待环境问题的时刻已经到来。《地球宪章》的目标是通过在国家、社会重要部门和人民之间建立新水平的合作来建立一种新的和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为签订尊重大家的利益和维护全球环境与发展体系完整的国际协定而努力。
1994年,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21世纪议程》发表了中国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它不仅对《21世纪议程》的内容加以引用,并结合中国的情况进行了一些变动,例如在住区建设上,强调:(1)城市化与人类居住区管理;(2)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人类居住区功能;(3)改善人类居住环境;(4)向所有人提供适当住房;(5)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6)建筑节能和提高居住区能源利用效率,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7)发展乡村企业和农村乡镇中心[2]。
1976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了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一”),有132个国家及国际组织代表参加,通称栖息地会议(Habitat Conference)。它的目的是面对日益严重的居住问题,各国应沟通知识、技术、经验,并推进这个范围的国内政策和国际合作。会议通过了人类住区宣言(通称温哥华宣言)、国际协作计划、国内行动建议等3个基本文件和5个决议。根据该会议的建议,在肯尼亚内罗毕设立了人类居住区中心。为了推动世界各国重视住房问题,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0月3日定为“世界住房日”。
第二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于1996年6月在土耳其的历史名城伊斯坦布尔举行。会议的目标是探讨两个同样具有全球性重要意义的主题,即“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城市化世界中的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人居二”又被称为一次“城市高峰会议”,它所提出的纲领性文件——《人居环境议程:目标和原则、承诺和全球行动计划》,总结了自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以来,国际社会在实践《21世纪议程》过程中的经验,归纳并进一步讨论了近年来的其它各次会议所涉及的重要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力求促进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
2 世界各国在绿色建筑方面的政策法规与评估体系
2.1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与评价体系
早在20世纪60年代,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公害事件之后,就开始探索有关“绿色建筑”的发展战略与技术,并逐渐成立了相关的技术协会、研发组织,研究了相应的评价方法。
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相继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绿色建筑评价研究,较有影响的有“英国建筑研究所(BRE)”推出的“建筑环境评价方法(BREEAM)”、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的“能源与环境设计先导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等,而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由加拿大发起、多国参与的“绿色建筑挑战(Green Building Challenge)”运动(简称GBC)和为此体系建立的评价工具GB TOOL.由于对绿色建筑概念的理解不同及国情不同,所服务的对象有所侧重等各方面原因,这些具有代表性的综合评价体系也各具特色。
到了21世纪,各国在政策法规和评价体系上更是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系统。例如德国的建筑节能体系和节能技术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处于领先地位,他们的研究与应用不仅仅是从经济利益出发来考虑节约能耗,节能也为了从根本上减少CO2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减少全球范围内的温室效应,从而最终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这种全民环保的意识特别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建筑节能规范——“EnEV2007”体现了德国最新建筑节能研究成果(如图1所示),这项新的建筑节能技术规范的核心思想,是从控制建筑结构(如外墙、外
窗、屋顶)某一方面的最低保温指标,变为对建筑物真正的能量消耗量的系统控制,达到严格有效的能耗控制。也就是说,它不但控制建筑的某一方面的能量消耗,而且对整个建筑的整体耗能及建材生产过程中耗能量也放在一起整体考虑。建筑能耗标准是按建筑每年最大允许能耗计算的,计算方法采用动态模型系统,除了考虑建筑物保温阻热等参数外,也考虑太阳房温室效应,在冬日带来的正面影响,以及开窗朝阳、太阳能、地热、地冷等技术的应用。该标准不但适用于新建建筑,还包含既有建筑的改造等方面,内容非常全面[3]。
在亚洲,日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日本是一个资源极为短缺的国家,所以日本多年来一直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利用生物发电、垃圾发电、地热发电以及制作燃料电池作为新能源,特别是对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尤为重视。经过多年发展,太阳能在日本已逐渐普及,建立了专门的科学馆探讨相关问题(如图2所示),而且有效利用太阳能理念也深入民心,很多家庭都购买了太阳能发电装置。从2000年起,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产量多年位居世界首位,约占世界的总体产量的半壁江山。纵观日本在发展新能源中的主要措施和办法,主要有以下两大特点。第一,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重挫日本经济以后,日本举国上下对能源安全具有了强烈的危机意识。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推行能源“阳光计划”,三十年坚持实施新能源战略,确保在战略上未雨绸缪,及早应对尽占先机。第二,实施新能源战略以后,日本政府又确定了激励导向、政策导向、价格导向等一系列措施办法,在“战术”层面确保新能源战略付诸实施。由此可见,政策和法规在绿色建筑发展中所起的导向作用非常重要。
2.2 中国的政策法规和评价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成立以后,根据国情一直提倡节约方针,并于1955年6月由李富春副总理正式提出了“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设计方针。20世纪60、70年代中国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资源的节约和利用,80年代以后,国家则大力提倡建筑节能,但有关绿色建筑的系统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许多相关的技术研究领域还是空白。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的绿色建筑研究奋起直追,发展迅速。无论在行业标准还是技术措施上,以及理论研究领域都取得了很多成绩。如1995年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将“绿色建筑体系研究”列为“九五”重点资助项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在1996年、2005年、2006颁布了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此外还有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制定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以及《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版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该书通过对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实践的总结和归纳具体的评价方法和经验,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深入的剖析和解读,每款条文均通过“评价要点”、“实施途径”、“关注点”和“建议提交材料”等部分进行详细阐述,使评价工作更加有所依托。而与此“指南”相关的是,陕西省根据《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0年8月出台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文件汇编,使陕西省站在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前列。
纵观国内外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可以看到,国际上知名度高的评价体系的发展趋势是从简单到复杂、从无权重到一级权重体系再到多重权重,从线性综合到非线性综合,评价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科学,也越来越复杂[4]。但这并不说明我国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落后,它的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更加简单易行,利于推广。
当然,国外的先进评价体系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如日本的CASBEE(建筑物环境效能综合评价系统)评价建筑类型多样,涵盖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更新、热岛、城市区域和建筑等各个领域,评价“Q(Quality)即建筑的环境品质和性能”和“L(Loadings)即建筑的外部环境负荷”两大类指标约80个,具有日本全国的数据库,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而不断更新的加拿大GB TOOL则具有国际化特色,拥有多国数据库,将建筑性能用图表形式表述,各国具体评价项目、评价基准和权重系数则由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
3 结束语
绿色建筑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从模糊的认识到行动纲领的制定、从最初的政策扶持到评估体系建立的过程。通过对这一过程的了解,可以看到绿色建筑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一个行业内,它是全人类的共同理想,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建筑界的体现,是21世纪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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