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重庆努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取得了四大成效:一是完成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组织对13145栋民用建筑进行了建筑能耗基本信息采集,1037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427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实现了对全市200余栋重点建筑的能耗实时监测,建成了全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掌握了全市建筑能耗现状和能耗特征。二是扎实开展了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试点示范。结合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对对渝中区人民村、南坪大厦等共计430万的既有建筑采用了更换节能门窗等技术措施,节能效果显著。三是系统开展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研究。组织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标准。四是开展了利用市场化机制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探索。2010年9月,市城乡建委和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签署了建筑节能《合作备忘录》,就共同推进重庆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等领域达成了合作共识。去年6月,与清华同方签订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清华同方将借助重庆银行的融资平台,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入30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重庆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创了政府、节能服务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节能减排的新模式。
去年9月,重庆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求重庆在未来两年对400万m2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到2015年,全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下一阶段,重庆将以建设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国重点城市为目标,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手段,努力建立“五大体系”,大力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用好国家8000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完成400万m2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
1、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支撑体系。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分解工作责任;制定发布《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明确改造程序、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
2、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支撑体系。
编制发布《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从节能改造的判定、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提出明确的节能改造技术指标要求,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科学合理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方法,为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3、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动体系。
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从市级部门、区县城乡建委、节能服务企业三个层面,落实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
4、建立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主的节能改造市场服务体系。
第一,开展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出台《重庆市建设领域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明确在建设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模式、激励机制、管理措施。第二,着力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实施能力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形成促进我市建设领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第三,进一步落实市城乡建委与联合技术公司相关协议精神,支持联合技术公司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树立在建设领域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范例。
5、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社会参与体系。
第一,市城乡建委将适时召开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现场会,认真总结、推广示范经验。第二,加强技术培训,市城乡建委将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重点,开展系统、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改造主体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能力和积极性。第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认识,为推动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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