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及国家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
汽车正在逐步进入我国的家庭。国内外的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为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纷纷投资修建汽车销售服务4S
店。汽车销售服务4S
店是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为汽车消费者提供销售、服务、维修、信息反馈所修建的场所。下面谈谈笔者对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电气设计的认识。
1
工程概况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不论国内和国外的品牌,
其建筑组成主要包括展厅及维修车间、综合服务楼。汽车展厅及维修车间的建筑面积因汽车品牌各有不同,
展厅绝大多数的单层建筑面积都<1500m2,
维修车间的维修车位大都<15
个车位。展厅及维修车间的结构形式绝大多数采用大跨度高空间的轻型钢结构,
综合服务楼的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
电气设计范围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电气设计范围包括店区内的供配电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电话配线系统、电缆电视系统、宽带网络系统,
以及防雷、接地保护设计等,
其重点是店区的供配电系统、展厅及维修车间照明设计。
3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供配电系统设计
3.1
供配电系统设计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
中负荷分级的规定,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电力负荷属三级负荷,
其总电力负荷的用电设备容量都>250kW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3.3.1
条“用电设备容量在250kW
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160kV
·A
以上者应以高压方式供电”的规定,
笔者在设计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供电电源时,
采用了高压10kV
供电方式。根据《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中变电所形式与布置的规定,
笔者在设计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变电所时,
采用了户外箱式变电站。另根据我国目前电网供电的可靠程度和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商的要求,
笔者在设计部分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供电系统时,
选用了作为电网补缺的备用发电机组。综上所述,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供电系统有如图1
、图2
所示的两种方式可供选用。
注:
供电方式一用一备(
工作电源为市电10kV,
备用电源为对市电补缺发电机组),
配电方式分区树干式。
注:
供电方式单电源(
工作电源为市电10kV),
配电方式树干式。
3.2
动力设计
3.2.1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动力设备有维修车间的举升机、砂轮机、空压机、检测线、烤漆房、移动维修设备等,
其设备容量视汽车品牌而定,
但均属中小容量。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6.0.2
条“在正常环境的车间或建筑物内,
当大部分用电设备为中小容量,
且无特殊要求时,
宜采用树干式配电”的规定和设计时需考虑汽车品牌形象及售后服务的需求,
所以,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动力配电系统有图3
所示的两种方式可供选
用。
3.2.2
在设计动力配电系统时,
如不清楚设备生产厂商是否配套供应专用控制箱,
笔者认为应把4S
店的动力设备视为交流电动机,
并应按《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5)
的规定,
对其设短路、过载、低电压、断相、接地故障保护。
4
照明设计
4.1
照明配电方式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照明有店区内的道路照明、庭园照明,
展厅及维修车间的泛光照明、工作照明,
综合服务楼的工作、生活照明。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的有关规定,
在设计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照明配电系统时,
应分别对待。店区内的道路照明、庭园照明、展厅及维修车间的泛光照明的配电方式采用放射式,
其控制方式采用路灯控制器定时开、关。综合服务楼的工作、生活照明的配电方式采用树干式。展厅及维修车间工作照明的配电方式视汽车生产企业对品牌形象,
以及销售商对售后服务的重视程度,
有图4
所示的两种配电方式可供选用。
4.2
光源和灯具的选择
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
笔者的建议是:
汽车销售服务4S
店的道路照明、庭园照明光源采用低压钠灯,
灯具采用杆式,
安装形式采用座式安装。展厅及维修车间泛光照明的光源采用金属卤化物灯,
灯具采用投光灯,
安装形式采用落地或座装。展厅及维修车间工作照明视场所的不同,
其选择分别为:
汽车展厅、办公室的光源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
灯具安装形式采用嵌入式或吸顶式;
维修车间的光源采用低压钠灯,
灯具采用深照型,
安装形式采用吊杆式。综合服务楼的工作、生活照明视场所的不同,
其选择分别为:
员工宿舍的光源采用荧光灯、灯具安装形式采用吊杆或吊链式,
沐浴间和卫生间的光源采用白炽灯,
灯具采用防水防尘型,
安装形式采用吊杆或吸顶式。餐厅的光源采用荧光灯、灯具安装形式采用嵌入式或吸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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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