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照明工程 \ 多层建筑应急照明设计的探讨分析

多层建筑应急照明设计的探讨分析

发布于:2015-07-24 09:46:24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1) 疏散 照明

疏散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标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标示灯”和引导指向出口的“指向标示灯”及用于满足疏散通道照明要求的“疏散照明灯”。通常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正常时,蓄电池处于充电状态。当正常电源断电后,灯具本身进行电源切换,由蓄电池供电,此种灯通常采用三线制配电(或按照产品样本选型,目前已有二线制应急灯)。


按照设计经验,走廊的疏散灯可以隔灯布置应急灯,不再另设应急照明灯,这样既可满足正常时的照明标准,也可达到事故时的照明要求。对于档次较高的建筑内的走廊可全部按疏散照明要求设计。对营业厅的疏散照明,面积较大的营业厅,不仅需在安全出口设置安全指示,还应在营业厅内设置事故照明。在设计时采用在营业厅内设有正常照明配电箱和事故照明配电箱。事故照明箱既可为双电源自动切换,也可采用蓄电池维持继续照明。正常照明的灯具为二线配电,事故照明箱的灯具为三线配电。

(2) 安全出口标志灯。

建议采用长明制,采用三线制配线,使应急灯内蓄电池处于充电状态。




(3) 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

设置在事故发生后仍需坚持工作的地方,应结合正常照明统一布置。通过利用正常照明灯的部分或全部,故障时进行电源切换或全部采用应急照明灯。
  • co1477377825488
    嗯嗯,是的。
    2016-11-25 10:18:25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返回版块

14.04 万条内容 · 39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多层与高层建筑应急照明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目前,国内尚未制定出应急 照明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应急 照明设计依据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章节。高层建筑一般属二类建筑以上,要求标准较高,规定设应急照明的部位比较明确,一旦发生火灾或故障时,可以实现人员的安全疏散,减少事故发生。多层建筑应急照明设计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章节,条款规定比较原则,不够全面,存有不完善之处。 应急照明是为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消防和救援工作,所以应急照明是十分重要的安全设施。在应急照明设计时,应该以高标准要求,例如商场、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区仅在楼梯安全出口处设有疏散标志灯,整个开放空间没有设应急照明,存在极大不安全隐患,极易发成拥挤踩踏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做为设计人员不但要满足各规范所述的强制性条款外,对“宜”类的条款也应多加重视,人员密集区一旦发生火灾或突然断电,整个大厅将一片漆黑,只有楼梯出口处有一丝亮光,人们必然会奔向楼梯处,加之开放式空间各种装饰性障碍物,必然导致混乱、拥挤、踩踏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使建筑物的安全性能大大降低。作为设计人员应当对事故发生时最不利的情况做出预见。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