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武汉老庄结构院 \ 关于高规7.1.7和抗规6.4.6中的迷惑

关于高规7.1.7和抗规6.4.6中的迷惑

发布于:2015-07-20 17:08:20 来自:建筑结构/武汉老庄结构院 [复制转发]
高规7.1.7当墙肢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界面设计。对应的抗规6.4.6当墙肢的界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3时,宜按框架柱进行界面设计。这里所说的墙肢是不是指各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4(3)呢?

全部回复(1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usheji
    lusheji 沙发
    是的,相当于框柱的界面高度和宽度比值!!!
    2017-04-11 11:35:11

    回复 举报
    赞同0
  • 结构精灵
    结构精灵 板凳
    嗯嗯。。。。又学习了。
    2016-07-12 11:00:12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武汉老庄结构院

返回版块

10.49 万条内容 · 52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相近为多少

抗规3.5.3条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相近为多少?也就是说T2/T1在多少范围以为为宜?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