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给水排水期刊上看到两篇设计,其中一篇是《中关村金融中心给排水设计介绍》,另一篇是《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消防设计》。这两篇文章都提到了层高超过8m的大空间(以下称作超高区)灭火设计,但是两个设计的情况截然相反,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谈谈自己的心得。
现将两工程的超高区防火设计的情况向读者交代一下:
中关村金融中心的设计及其根据:“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4.2.5.2规定: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的初期火灾应采用雨淋系统。由于规范对‘必须迅速扑救的初期火灾’的场所没有较详细的条文规定。而实际工程中层高超过8m的地方越来越多,如果层高超过8m的就设雨淋系统是不现实也是不经济的。特别是本工程连廊部分,它的造型是由四面都是曲拱面的钢结构弧形空中廊桥,曲面是Low-e双层隔热涂料的玻璃;层高从2.5~11.2,超过8m的只是局部。在层高变化如此大的场所,采用雨淋系统是不合适的。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3.3.1.1(3)的解释:‘一般当高于8m空间时,为节省投资不采用雨淋系统,仍可采用闭式系统,但其作用面积必须加大。系统应根据空间高度确定其作用面积,系统作用面积宜是规范规定值的1.5~4倍或更大。’本工程连廊部分自动喷水灭火按Ⅰ级设计,喷水强度6L/(min·m2),作用面积160m2。连廊层高局部超过8m的高度最大面积为500m2是作用面积160m2规定值的3.1倍。因此按500m2最大作用面积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65L/s。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30L/s ,1h储水108m3,储于地下4层消防水池,有加压泵供给。另外增加作用面积的35L/m设计流量,1h储水126m3,提前储于24层消防转输水箱内。两处自动喷水共储水234m3。由于连廊均为玻璃及铝板构成,有的喷头只能布置在纵向及横向的钢梁下。而钢梁的布置,不能满足喷头间距的要求(梁间距4.5~5m)。为满足喷洒强度要求,采用了大口径快速响应喷头(K=115,口径20mm,温级68℃)。由于喷头是布置在钢梁下,阳光不会直接照射到喷头上。且曲面是Low-e双层隔热涂料的玻璃,室内设有集中空调。为了阻挡室外阳光的照射,在幕墙上还采用了自动百叶系统,该系统由感应器发出指令而使百叶闭合,限定了太阳热量。”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的设计及其根据:“航站楼里,大空间采用钢结构设计,屋面采用箱型钢压板。高大空间的地方,均是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可燃物较少。有限的可燃物火灾在高大空间里不容易蔓延,也不会对建筑物钢结构构成威胁。所以根据消防论证会意见,8m以上的高大空间没有布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没有对空间网架钢结构采取相应的高温保护措施(8m以下的钢结构涂耐火层保护),仅设置了红外火灾探测器,对可能引起的火灾进行报警。
中关村金融中心工程对超高区的设计是闭式喷洒系统,而白云国际机场对超高区却没有进行喷洒设计,只是做了探测器和防火涂料的设计。这两个工程的不同主要在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4.2.5.2规定的理解不同。其中对“必须迅速扑救的初期火灾”没有做详细的解释,所以产生的很大的分歧。
从中关村的设计可以看出,在所有的超高区设置雨淋系统是不经济的,因此他们采用了闭式系统,但是笔者认为:从水力学的角度看,采用闭式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超高区喷头的出水基本上成雾状,对火灾根本不能起到及时的灭火效果。所以笔者认为在超高区采用闭式系统也是不经济的,因为闭式系统根本不起作用,也是一种浪费。
但是白云国际机场没有布置喷洒,就是在火灾发生后没有迅速扑救的的措施,违背了消防的实际意义,达不到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目的。
综上所述高大空间的地方人员流动频繁,可燃物少火灾蔓延的情况很少,笔者的意见是设置火灾探测器,在发生火灾时进行报警,同时在钢梁上设置降温措施,在高空区周围设置加密消火栓系统(附带水喉),以便及时、快速、方便的扑灭初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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