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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工作的通知本帖最后由 renhuaqun 于 2015-7-11 08:49 编辑 为做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的筹备工作,我专委会根据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制度暂行规定(报批稿)》,现报上,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过程 2008年7月,我专委会在收集国内外有关行业注册工程师相关规定、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组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专家编写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制度暂行规定(初稿)》。规定明确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的责任、权利、义务,执业范围、签字文件具体要求、继续教育要求及监督管理办法等。2008年12月,我专委会召开会议,邀请行业专家对初稿进行了咨询,根据咨询意见形成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制度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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