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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栓口动压的疑惑,求解答

发布于:2015-07-15 09:53:1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各位大神,在下有一疑惑:新规7.4.12中的第二条规定“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米计算。“条文中解释是高层建筑、高架厂房、仓库……。大家怎么理解?是应该所有的厂房仓库均按照栓口动压0.35考虑,还是只有高架厂房和仓库按0.35考虑?最近搞迷糊了,我觉得应该是按条纹里面的解释。大家多讨论下呗,在线等。

  • zhanghaijun760209
    严格按规范执行
    2015-07-15 1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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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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