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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网点加住宅,整体定性为住宅,楼主项目按不超100住宅设计消防(商业网点跟上部住宅部分是一栋整体的住宅,不能按建规5.4.10把商业网点拆开算,只有住宅下面是商店或是其它公建才能拆开),商业网点及住宅部分按规范均不用设喷淋,当然有些地方消防局会要求更严一些,要求商业网点加喷淋,这个是超出规范规定的。总之在消防方面可以理解为商业网点就是住宅,不用拆分,具体可参见建规253页5.1.1条文解释,及70页5.4.10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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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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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轻便消防水龙和独立设置的消防软管卷盘两种系统,平时应用较少,关注度也不够,有几个问题想请各位知情的水友帮忙解决。1、轻便消防水龙只有一个公安部发布的《轻便消防水龙》GA 180-1998,但该标准不是设计标准,是指导生产和指导用。请问,有没有相应的设计规范?若无,设计过程中怎么把握?2、根据《轻便消防水龙》GA 180-1998,轻便消防水龙的接口通径为DN15,而水带的工程直径为DN25,请问,二者如何对接?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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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商业服务网点加住宅,整体定性为住宅,楼主项目按不超100住宅设计消防(商业网点跟上部住宅部分是一栋整体的住宅,不能按建规5.4.10把商业网点拆开算,只有住宅下面是商店或是其它公建才能拆开),商业网点及住宅部分按规范均不用设喷淋,当然有些地方消防局会要求更严一些,要求商业网点加喷淋,这个是超出规范规定的。总之在消防方面可以理解为商业网点就是住宅,不用拆分,具体可参见建规253页5.1.1条文解释,及70页5.4.10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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