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6-29 15:31:29
来自:电气工程/电气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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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房地产公司下发了一个质量控制标准,要求按此标准控制施工单位进场材料。标准中规定:Φ15、Φ20焊接钢管壁厚≥2.52㎜,Φ25焊接钢管壁厚≥2.88㎜,Φ32焊接钢管壁厚≥3.15㎜。连接套管壁厚≥2㎜,铁盒壁厚≥1.2㎜。
我查了一下相关规范,公司关于焊接钢管的壁厚的数据,应该是将《GB/T3091-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的附录A中数据下浮10%得出,但这张表是用于“管端用螺纹和沟槽连接”的钢管,并不适用于电气预埋用的焊接钢管。再说这本规范是针对“低压流体输送”的,管道要承受水压,而电气预埋用的焊接钢管就没必要那么厚了。
我觉得焊接钢管壁厚在2mm以上,套管壁厚1.5mm以上就够了(GB50303-2002第14.1.2条中规定“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JGJ16-2008第8.3.2条规定“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
至于铁盒壁厚≥1.2㎜,没有找到相关依据。华北地区的标准《09BD5内线工程》,里面第24页里铁盒的壁厚要求是≥1㎜。国家标准没找到。
请大神们讨论一下,公司的内部质量控制标准是否有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支持,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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