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甲方、施工单位为了省钱、赶工期,要求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特别是明目张胆的违反国家设计和施工规范,甚至强制性条文,当设计单位拒绝以后,他们就以出白图就行,不用你们签字、盖章,设计单位也以为不签字、不盖章就可以不负责任,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法律也不会认为你不签字、不盖章就不是你干的,只要造成了重大损失,就一定会追查你的责任,你不签字、不盖章,公安机关也不是吃素的,而且甲方、施工单位也必然会说出真相,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到时候你不承认只能说是态度不好,从严处置。下面摘录一个案例,提请大家注意:
现在是终身责任制,等出了事,悔之晚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决不要再干此地无银三百两一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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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qq_1425457976639
沙发
pengmenglong 发表于 2015-8-24 15:43 经常帮别人签字,哎我擦,我也是,现在后怕了
2015-09-10 1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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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霸气
板凳
electricity 发表于 2015-8-30 09:38 这位网友,请你认真看帖子:。。。。楼主的帖子不全,你举得那个万达着火例子还有这样的情况:设计单 …那肯定不管你事了,我说了 ,以事实为依据,你都坚决不同意了,肯定没你事。施工瞒着你做的,他们自己负责。 但是上面是讨论白图,不签字,不盖章。这个事实就是你做的,你不承认也没用,只要你做了,就能查出来是你做的,就要负责。
2015-09-09 1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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