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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7]7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范围 凡2006年底以前,注册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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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注册造价师是建设部的注册考试,各个部门都承认。
虽然在专业上可能不太懂外,
但是人家就只承认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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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2个证啊?我只有水利造价工程师证。07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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