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建筑施工 \ 桩基处理的一般原则

桩基处理的一般原则

发布于:2015-06-23 11:41:23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一)处理前应具备的条件
1.事故性质和范围清楚。
2.目的要明确,应有预定处理方案。
3.参加的人意见基本一致,并确定处理方案。
4,设计人员认可签字。
(二)事故处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对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期短,方法可靠。
2.对未施工部分应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事故应及时处理,防止留下隐患
1.桩成孔后,应检查桩孔嵌入持力层深度,岩石强度,沉渣厚度,桩孔垂直度等数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就应及时分析解决,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方能灌注砼、移动钻机,防止以后提出复查等要求而产生不必要的浪费。
2.基桩开挖前必须全面检查成桩记录和桩的测试资料,发现质量上有争议问题,必须意见;致后方能挖土,防止基桩开挖后再来处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应考虑事故处理对已完工程质量和后续工程方式的影响。如在事故处理中采取补桩时,会不会损坏混凝土强度还较低的邻近桩。
(五)选用最佳处理方案。桩基事故处理方法较多,但对方案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施工方便的方案。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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