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6-21 18:37: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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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x 于 2015-6-21 18:38 编辑
现在的标准、规范、规程太多了,“强条”的制定好似也没有统一标准,相同、或类似的条文,在这一本规范中可能不是“强条”,但在另一本规范中却可能是“强条”。如果漏看了一本规范,而违反了“强条”,后果是严重的!
例如:
生活饮用水池(箱)消毒装置的规定,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与《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全本强条)》不统一。
消防水泵房防水淹设置排水设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不统一。
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不统一。
等等。。。。。。
另外,有些设施一旦安装完毕,后期改动困难、或代价较大;有些设施可以移动,不化费代价。如消火栓的布置与灭火器的布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就是“强条”,象一些大型建筑,灭火器的布置很难一一看到,就很有可能违反“强条”了。
真无奈啊!!!!!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梁银虎
沙发
按最严格的执行
2017-04-18 11:20:18
赞同0
-
lichangan1000
板凳
灭火器,最无厘头,设消火栓和自喷看可以减少。如何保证距离。
2017-04-18 1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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