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6-21 08:32:21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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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6.3.3条第2款里面规定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配筋分别不应小于
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较大截面面积的1/4.
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截面面积
有四个面积,是梁顶面两端的面积(2个)和梁底面两端的面积(2个),规程的意思是,顶面沿梁全长的配筋面积不小于这4个面积中最大的1/4,还是顶面沿梁全长的配筋面积不小于梁顶面两端的面积(2个)中最大的1/4?同理,底面沿梁全长的配筋也一样。
PS:高规里面10.2.11条第3款,与转换构件相连的一、二级转换柱的上段和底层柱下端截面的弯矩组合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5、1.3.这句话的正解是,
与转换构件相连的一级转换柱上段和底层柱下端截面的弯矩组合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5,与转换构件相连的二级转换柱上段和底层柱下端截面的弯矩组合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3.但是真的也容易被误理解成,与转换构件相连的一、二级转换柱的上段乘以1.5,底层柱下端乘以1.3.
所以想问问6.3.3条第2款的规定。知道的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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