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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柱纵筋搭接区箍筋设置根据规范和平法规定,当梁、柱纵筋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时,搭接区内箍筋直径不小于d/4(d为搭接钢筋最大直径),间距不应大于100mm及5d(d为搭接钢筋最小直径),也就是两者取小。03G101只规定了搭接区的箍筋间距,对箍筋直径不作限制,实际施工和钢筋预算一般按梁、柱箍筋直径。假如搭接钢筋直径为16,搭接区箍筋直径则为4;如果搭接钢筋直径为25,箍筋直径则为6.5,而原柱、梁设计的箍筋直径一般为8~12,按此规定,显然搭接区箍筋小于原梁、柱箍筋设计的直径。那么,梁柱搭接区附加的箍筋是根据d/4还是同原柱梁箍筋直径?应该是原柱梁箍筋直径,因为规范上是不小于而不是只等于,完全可以大于d/4。如果是d/4,那么,搭接区箍筋小于原柱梁设计的箍筋,那么出现柱梁其他位置箍筋直径大而搭接区箍筋直径反而小的现象,可能违背设计意图。施工时也不太可能用其他小直径箍筋加密,这里是加密而非附加。如果是附加,就可以用d/4直径的箍筋相间布置,即原梁柱箍筋照设,然后再增设附加箍筋,增设的箍筋可以取d/4,这时可以与原梁柱箍筋不同,但我个人认为不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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