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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黑龙江可以领证了

发布于:2015-06-15 15:24:15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电气工程师 [复制转发]
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关于发放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佚名 | 2015-06-15 10:09:19 | 浏览:206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不含基础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7月1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
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 1 2 寸照片到报名所在 人社局 发证部门办理。
二、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qq_1433297986285
    汪栋林: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在安徽宏源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当涂县供电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4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17号),你于2015年4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0日
    2015-07-11 1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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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co1425531313291
    中国的市场受政府干扰太大,就如同股票市场一样。
    2015-07-11 1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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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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