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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浅析

发布于:2015-06-12 15:06:12 来自:施工技术/市政工程施工 [复制转发]
科技信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水利基础建设政策倾斜,防洪、农建、人饮、水保等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规模大、投资多,对建设单位的建设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度、资金拨付、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全面推广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成为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最大规模地发挥投资效益的必然选择。施工过程中依靠合同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依据合同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合同管理已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不规范招标,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方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方竞争压价,给承包方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方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承包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多数承包方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方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标,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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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水利水电建筑行业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国家实行项目经理资质认证制度以来,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在施工企业中基本形成。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常是在河流上进行,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施工导流、围堰填筑和基坑排水是施工进度的控制因素。水利水电工程多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山谷地区,远离后方基地。环境艰苦,成本过高,而且竞争激烈。作为国有大型水电施工企业,逐步由“国营”变为“国有”,实行了国有资产企业化市场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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