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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具体要求及其实施方案(二)

发布于:2015-06-11 15:14:11 来自: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 [复制转发]
4 综合布线系统的防护
4.1 综合布线系统采取防护的必要性
综合布线系统是否采取防护措施的主要根据是防止外来电磁干扰和向外电磁辐射。外来电磁干扰将直接影响综合布线系统的正常运行;向外电磁辐射是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在传送信息时,产生泄漏的原因。为此,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必须根据智能化建筑所在环境的具体情况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选用相应合适的防护措施。
目前,在国际上对综合布线系统是否采用屏蔽系统有不同意见,以五类对绞线对称电缆为例,欧洲大多数生产厂家以屏蔽系统(STP等)为主;而以北美为代表的其它国家则采用非屏蔽系统(UTP)。近几年来,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采用屏蔽性能的缆线和部件,逐渐有所增多,其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①通信网络的传输速率迅速提高。由于工作频率的提高,导致容易产生向外电磁辐射和受到外界电磁干扰。
②电磁干扰源日渐增多,因而客观环境使通信网络传输条件迅速恶劣。根据综合布线系统的信息传输要求,在智能化建筑内部及其周围,如有电磁干扰源,尤其是移动通信系统,产生的电磁干扰极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③网络安全可靠性要求日趋提高。由于工作频率的提高、电磁干扰源的增多,容易产生电磁辐射或电磁干扰。一方面因电磁辐射有可能使信息失密,不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另一方面由于对外电磁辐射,直接影响和干扰其它系统的正常工作。
由此可见,在综合布线系统中是否采用防护措施是极为重要的内容,除要抗电磁干扰外,还防电磁辐射。因此,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具体设计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只要提出上述中任何一种要求,都应认真研究,在设计中选用具有屏蔽性能的系统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是极为必要的。
4.2 综合布线系统的防护标准
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突飞猛进,综合布线系统属于正在发展和逐步完善的一项技术,尚有不少内容正在逐步拓宽和不断延伸。因此,其相应的标准正在不断地修正、补充、提高和完善,尤其是防护方面的标准内容,还有不少课题需要继续探讨和研究,有待于修正和补充,以便及时使用。这里所列的内容是目前应该考虑的,并在具体工程中实施的。
综合布线系统的有关防护标准要求,目前应按以下几点考虑。
(1)电磁干扰源类型和要求
①在智能化建筑内的综合布线系统遇有以下几种电磁干扰源,且不能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有可能对综合布线系统正常工作有极大影响时,应根据不同环境和场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房屋建筑内部的配电网络和配电箱等设备在工作中产生的高频干扰。
  2)功率较大的电动机电火花产生的谐波干扰。
  3)荧光灯管、电子启动器和 开关电源等工作时,产生的电磁干扰。
  4)公用通信网的铃流电流、电力开关的脉冲和信息处理设备产生的周期性脉冲,都会产生电磁干扰。
  5)办公设备(如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和碎纸机等)的影响。
②当智能化建筑和智能化小区外部周围环境存在有以下的电磁干扰源,且处于较高电磁场强度的场合时,综合布线系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雷达、无线电发射设备和移动通信系统的电话基站等设施。
  2)高压输电线或电气化铁路等区段。
  3)智能化建筑位于雷击次数较多的地区。
③当智能化建筑和智能化小区周围环境的干扰信号场强或综合布线系统的噪声电平超过以下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对于计算机局域网信号的影响大小,与干扰信号的频率有关。当干扰信号为600MHz以下时,对计算机网络信号的影响较大,它属于同频干扰的范畴,其电场的强度为1V/m(伏/米);当干扰信号为600MHz至2.8GHz,则属于杂音干扰,一般说其影响较小,其电场的强度为5V/m.如超过上述两种限制值时,都应采取防护措施。
2)当电信终端设备通过信号、直流或交流等引入线,引入RF(无线电频率)0.15~80MHz的干扰信号,其电场的强度为3V/m(调制幅度为80%的1kHz正弦波干扰)时,一般说电信终端设备的性能不会影响。如干扰信号的电场的强度超过3V/m时,应考虑采取防护措施。
3)对于具有模拟/数字终端接口的终端设备,有两种服务情况,其噪声信号电平限值有所不同,应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提供电话服务时,其噪声信号电平限值规定为:比相对于电话接续过程中信号电平低-40dBm,且限定噪声信号电平超过-40dBm的带宽总和应小于200MHz.具体规定噪声信号电平应符合表3中所列。
提供声学接口服务时(如话筒),其噪声信号电平限值规定为:基准电平(定义为1KHz—40dBmo的正弦信号)或基准电平加20dB,与上述相同,限定噪声信号电平超过基准电平的带宽总和应小于200MHz.具体规定噪声信号电平应符合表4中所列。
4)对于ISDN的初级接入设备增加附加要求,在10S测试周期内,帧行丢失的数目应少于10个。
5)要求背景噪声最少应比基准电平小-12dB.
④综合布线系统的发射干扰波的电场强度超过表5中的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综合布线系统与其它干扰源的间距,综合布线系统与其它干扰源的间距应符合表6中的要求,以满足相互之间必要的传输需要,在设计中应注意它们之间的距离。
4.3 综合布线系统的防护
综合布线系统的防护是该系统工程设计中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各种缆线和配线设备的选用以及接地系统的设计两部分,它们对于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1)各种缆线和配线设备的选用
在综合布线系统选用各种缆线和配线设备前,必须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充分了解智能化建筑内部环境和周围条件的实际情况。如综合布线系统的周围环境中存在严重的电磁干扰源,对综合布线系统的正常运行确有极大的影响时,必须采用屏蔽系统等防护措施,以抑制外来的电磁干扰。由于各种缆线和配线设备采用非屏蔽系统或屏蔽系统,其性能有很大区别,且其工程建设造价和其它费用也有较大差距,所以在选用时,必须根据以下选用原则和要求考虑。
①如综合布线系统所在的周围环境干扰场强度,或综合布线系统的噪声电平低于防护标准的规定,干扰源信号或计算机网络信号频率小于30MHz,且综合布线系统与其它干扰源的间距符合表6中各项规定时,可以选用UTP非屏蔽缆线系统和非屏蔽配线设备。
②如综合布线系统的周围环境干扰场强度,或综合布线系统的噪声电平均高于防护标准的规定,干扰源信号或计算机网络信号频率均大于或等于30MHz,这时,应根据其超过标准的量级大小,采取分别选用FTP、SFTP和STP等不同屏蔽结构的缆线系统和具有屏蔽性能的配线设备。此外,如果综合布线系统距离其它干扰源的间距不能满足表6中的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③如综合布线系统的周围环境干扰场强度很高,采用屏蔽系统也无法满足各项标准的规定时,应采用光缆传输系统。
④当安防工程建设及智能化建筑内的用户要求综合布线系统必须保证信息保密,不允许传输的信号向外辐射,或综合布线系统的发射干扰波的电场强度指标不能满足防护标准的规定时,应采用具有屏蔽性能的配线设备和屏蔽结构的缆线;或采用光缆传输系统。
⑤对于各种缆线和配线设备的选用,必须从整体和全局出发,且要以系统工程考虑。在选用缆线和配线设备等硬件时,应保证其一致性和统一性。例如选用五类,则各种缆线和配线设备(包括连接硬件)都应采用五类;如选用屏蔽系统,则各种缆线和连接硬件都应采用屏蔽的,且应作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整体性,而且是完整的系统性。
⑥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和设备的选用应该近、远期相结合。应在满足用户近期通信业务要求的前提下,适当考虑用户的远期通信需要,在综合布线系统方面应有较好的灵活性和通用性,适当预留余量,选用相应的布线系统。在一般情况下,水平布线子系统扩建增设较难,应以远期需要为主考虑;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一般较易扩建,应以近期需要为主,适当考虑满足用户远期信息需要。是否采用屏蔽系统应从智能化建筑所在环境和今后发展综合考虑选定。
(2)接地系统设计
在智能化建筑中的综合布线系统,其接地系统如按其作用不同,可分为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这里主要是保护接地部分。
①屏蔽保护接地
当智能化建筑内部或周围环境对综合布线系统存在电磁干扰时,综合布线系统除必须采用具有屏蔽性能的缆线和设备外,同时,应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抑制外界的电磁干扰。在接地系统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如建筑群主干子系统的主干电缆(包括从公用通信网引入的电缆)具有屏蔽性能时,在进入建筑物后,应将电缆屏蔽层上焊好的导线连接到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电缆引入口处的距离不大于15m,应尽量使电缆屏蔽层接地点接近入口处为好。
2)如整个综合布线系统的所有缆线均采用具有屏蔽性能的结构,且利用其屏蔽层组成整体的接地网时,要求各段缆线的屏蔽层都必须保持360°良好的连续性互相连接,并应注意导线相对位置不变。此外,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要求屏蔽层接地线距离接地点应尽量邻近,一般不应超过6m.
3)综合布线系统为屏蔽系统时,其配线设备(包括建筑物配线架和楼层配线架)端也应接地,用户终端设备处的接地可视具体情况来决定,两端的接地应尽量连接在同一接地体(即单点接地)。若在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有效值)。这是采用屏蔽系统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的要求,每个环节都有其重要的特定作用,不应忽视,否则将降低屏蔽效果,甚至产生恶劣的后果。
每个楼层配线架应单独敷设接地导线至接地体,成为并联连接,不得采用串联连接。接地导线的选用如表7中所列。
通信引出端的接地可利用电缆屏蔽层,连接到每个楼层的楼层配线架(FD)上。工作站的外壳接地应单独布线连接到接地体装置,在一个办公室内可以将邻近的工作站组合,采用同一根接地导线,为了保证接地系统正常工作,接地绝缘铜导线的截面积应选用大于等于2.5mm2.
4)由于采用屏蔽系统的缆线和设备的工程建设投资较高,为了节约投资采用没有屏蔽结构的缆线;或虽采用屏蔽缆线,但因屏蔽层的连续性和接地系统都得不到保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在每条非屏蔽缆线的路由邻近处,敷设直径为4mm的铜线,作为接地干线。接地干线所起的作用与电缆屏蔽层完全相同,并要求像电缆屏蔽层一样采取接地措施。
b、在需要缆线屏蔽的场合,如采用非屏蔽的缆线,且穿放在钢管或在金属槽道(或桥架)内敷设时,要求各段钢管或金属槽道(或桥架)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在钢管或金属槽道的两端装设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5)在综合布线系统中的干线交接间(又称干线接线间),其电气防护和接地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a、在干线交接间中如主干电缆为屏蔽结构,且有线对分接到相邻楼层时,除电缆屏蔽层必须连接良好外,还应将电缆屏蔽层接地,接地线一般采用直径为4mm的铜线,一端在主干电缆的屏蔽层上焊接,另一端连接到合格的楼层接地端。这些合格的楼层接地端有建筑物的钢结构、金属给水管或专供该楼层用的接地线等。
b、在干线交接间内应将主干电缆的装设位置尽量选择在邻近垂直的接地导体(如高层建筑中的钢结构),并尽可能位于建筑内部的中心部位。建筑的顶层如是平顶的,其中心部位附近遭受雷电袭击的概率最小,因此,在这个中心部位雷电的电流最小,且由于主干电缆与垂直接地导体之间的互感作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通信电缆上产生的电动势。应避免把主干线路安排在房屋建筑外墙的内外表面上,尤其是在墙角处,因为这些地方遭受雷电袭击的概率最大,其雷电电流也最大,对于通信线路的安全性是极为不利而且有害的。
②安全保护接地和防雷保护接地
当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的缆线从建筑物的外面引入屋内,通信线路有可能受到雷击、电源接地、电源感应电动势或地动势升高等外界因素影响,因而产生损害通信设备或对传输的通信质量有可能降低,所以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以防发生各种损害通信设施和造成通信障碍等事故。
1)通信线路如在下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应认为该线路处于危险环境之内,根据防护标准规定应对通信线路采取过压和过流(过高电压和过强电流)的保护措施。
a、雷电袭击引起的危险影响;
  b、工作电压超过250V的 电源线路碰地;
  c、地电动势上升到250V以上而引起的电源故障;
  d、交流电源50Hz感应电压超过250V.
如通信线路能满足或具有下述任何一个条件时,可以认为通信缆线基本不会遭受雷击,它的危险影响可以不必考虑。
a、该地区每年发生雷暴日不大于5天,且其土壤电阻系数小于100Ω—m;
  b、建筑物之间的通信线路采用直埋电缆,且其长度短于42m,电缆屏蔽层连续不断,其电缆线路两端均采取有效的接地措施;
  c、建筑物之间的通信线路采用无金属的光缆传输系统;
  d、通信线路的全程完全处于已有良好可靠接地的高层建筑群体或其它高耸构筑物所提供的类似保护伞的覆盖范围内,且电缆尚有良好的接地系统。
2)综合布线系统中采用的过压 保护器件,目前宜选用气体放电管保护器;过流保护器件宜选用能够自复的过流的保护器,即熔断丝保护器。
3)在智能化建筑内综合布线系统的有源设备的正极及外壳、主干电缆的屏蔽层以及其连通接地线均应该接地。如房屋建筑的避雷接地利用建筑结构钢筋作为泄流引下线,且与其基础和建筑物四周的接地体连成整个避雷接地装置时,综合布线系统的通信接地无法与它分开,又因场地面积限制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因此,这时应采取互相连接在一起的方法,使整栋建筑物的接地系统组成一个笼式的均压整体,这就是联合接地方式。其主要优点为:
a、建筑物遭受雷电袭击时,楼内各点电位分布比较均匀,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有较好的保障;
  b、容易采取较小的接地电阻值;
  c、节省金属材料、占地少,不会发生矛盾。
当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时,为了减少危险影响,要求总接线排的工频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Ω,以限制接地装置上的高电位值出现。
当智能化建筑的避雷接地采用外引式泄流引下线入地时,这就要求通信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避雷接地分开设置,它们之间应保持规定间距,以确保通信安全。这时综合布线系统应采取单独设置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线电阻值应小于等于4Ω.
如果智能化建筑中有些设备对此尚有更高的要求,或房屋建筑的周围环境附近有强大的电磁场干扰源时,要求接地电阻更高,接地措施更切实有效,应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其中最小规定值作为设计依据。
4.4 综合布线系统的防火和环境保护
在智能化建筑中防火和环境保护都是极为重要的问题。这里主要是对选用的缆线延燃和有关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介绍。
①在智能化建筑中的易燃区域或上升房(或电缆竖井)内,综合布线系统所有的电缆或光缆必须采用阻燃护套;如这些缆线是穿放在不可燃管道内,或在每个楼层均采用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火堵料或板材严密封堵,不会发生蔓延火势、扩大灾害时,其缆线可以不采用阻燃护套。
②在易燃的区域或上升房中所有敷设的缆线宜选用防火、且防毒的护套材料。由于火灾发生后,因缆线的外护套具有防火、低烟、阻燃或非燃等性能,不会或很少散发烟雾和有害气体,对于救火人员和疏散人流都有较好的作用。但是目前具有上述性能的缆线价格较高,不宜大量推广,只能在限定的易燃区域和电缆竖井中采用。目前应用的有LSHF—FR(低烟无卤阻燃型)、LSOH(低烟无卤型)、LSNC(低烟非燃型)和LSLC(低烟阻燃型)等多种产品。此外,相邻的设备间或干线交接间内的配线设备也应采用阻燃型。如果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穿放在钢管等非燃烧的管材时,可以考虑采用一般的外护套。
③随着各种高速率的通信设备和缆线不断扩大使用范围,它们之间的电磁干扰和电磁辐射的影响也逐渐扩大和日趋严重。为此,在国外已把电磁辐射等影响作为一种环境污染,并制订相应的限值标准,对通信产品加以管理和规范。我国尚未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有待于今后编制标准。目前只能引用国外标准或相关规定,但也应该看到综合布线系统应用于计算机网络,随着传输速率的不断提高,造成互相之间的影响也逐渐增加,为此,应对电磁辐射的强度加以限制,以防产生和扩大电磁污染环境,影响其它信息网络的正常工作。
④如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所处环境既有腐蚀性,又有雷击可能时,电缆或光缆应选用除外护层外,还有再覆盖复式铠装层,它的结构是从里到外,依次顺序排列是波纹压合钢丝、波纹不锈钢丝和聚乙烯塑料外护套组线。这种外包铠装层具有较好的防腐蚀和防雷击性能,其缺点是价格高,且因其铠装层重量大,缆线本身单位重量过大,影响穿放施工的进度,敷设安装有一定难度,所以这种缆线不宜在长距离的管道中穿放,其牵引敷设的长度也不宜过长。
5 其它部分
5.1 工作区布线
根据我国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926.1—3)的规定,工作区布线一般为非永久性的布线方式,所以它不包括在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内。但是从综合布线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能来看,工作区布线是综合布线系统的基础,也是整个布线系统中不可能缺少的组成部分,还是属于综合布线系统的范围。虽然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和安装施工中没有其内容,但应对它的情况必须有所了解,这有利于用户使用和日常维护。一般有以下几点:
①在智能化建筑中凡是需要设置独立工作的终端设备均称为工作站,终端设备可以是电话机、计算机、传真机、电视机和 监视器等,其所管辖和能服务的范围称为工作区(或称服务区)。因此,一个独立工作的终端设备服务范围有时可以划为一个工作区。由于设置终端设备的类型和功能不同,所以有不同的服务范围。通常电话机或计算机终端设备的工作区面积可按5~10m2考虑,其它终端设备也可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设置。
每个工作区布线是由通信引出端连接到用户终端设备之间的缆线和相应的适配器或连接硬件组成。工作区的每一个通信引出端可根据终端设备的需要配置相应的连接硬件(如话音或数据的接续模块),可以支持电话机、计算机、传真机、电视机和监视器等终端设备的有效工作。
②每个工作区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通信引出端,具体数量应根据智能化建筑的使用性质和通信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如需要提高综合布线系统的灵活性和通用性,且增设管线和安装设备无太多困难时(如增加暗敷管路或安装通信引出端不会影响建筑结构且有可能安装),可适当增加工作区内的通信引出端数量,以便使用时,极为灵活接插终端设备。
通信引出端的安装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维护,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和具体条件可安装在墙壁上、地板上或立柱上以及工作区的附近(例如工作桌面上等),通信引出端可以单个安装或成组安装,应该视终端设备的布置而定。如在很大的房间内有数量较多,而服务范围较小的工作区,如为了便于缆线布置和节省缆线长度等因素,在不妨碍使用的前提条件下,允许将这些工作区的通信引出端集中安装在一起。
每个通信引出端接出的线对数量,应根据应用系统的需要和是否考虑通用性等因素来配置。一般可接出4对或2对对绞线对称电缆。当连接线对为4对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灵活性。如所连接线对为2对时,其线对的连接位置有可能会与某些应用系统不能配合。与它的实际使用线对不一致,因而,有可能影响布线系统的通用性和有效性。
每个通信引出端都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记,对其线对分配及以后的所有变化均应详细记录,以便维护和使用中进行参考。通信引出端所连接的电缆线对少于4对时,应专门加以标记,以便使用和维护时有所识别。
③工作区布线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不同类型的终端设备)、应设置适配器,一般宜按以下要求考虑配置。
1)在设备连接器处采用不同的通信引出端的连接器时,可以采用专门电缆或相应的适配器;
  2)当在单一的通信引出端上开通ISDN业务时,宜用网络终端适配器;
  3)如在工作区布线中的设备电缆类别不同于水平布线子系统所选用的传输媒质类别时,宜采用适配器;
  4)在连接传送不同信号的数模转换或不同数据速率转换等相应的装置时,宜采用适配器;
  5)对于网络规程具有兼容性时,可采用配合型的适配器;
6)当工作区内采用不同的电信终端设备(如ISDN终端设备)时,可根据信息传送要求,配备相应的终端适配器,以保证信息的传送。
5.2 电源设计
在智能化建筑中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都需要电源作为主要动力。电源的供电质量好坏和安全可靠程度直接影响上述系统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当然关键是电网的网络正常工作和供电质量稳定可靠,其主要责任是供电部门,但是作为智能化建筑内部用电设施的综合布线系统,其供电系统方案是否合理和完善,具体配置的设备是否齐全和可靠,这是极为重要的,它不仅直接影响通信网络的传输质量,且对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虽然电源设计在综合布线系统中所占投资不多,但不应忽视。在综合布线系统的电源设计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和机房的电力负荷等级的选定,应根据智能化建筑的使用性质、工作特点和重要地位以及对保证通信安全可靠的程度等因素来考虑。一般与智能化建筑中的程控数字用户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主机处于同一类型电力负荷等级,这样便于采取统一的供电方案设计。
②目前,我国供电方式绝大多数为三相四线制,单相额定电压(即相电压)为220V,三相额定线电压为380V,应用频率均为交流50Hz.因此,综合布线系统中所用设备需要的电源,都应符合这一供电规定。如果综合布线系统所用设备为国外产品,且不符合这一规定(如电压不同或制式不同)时,应采取专用变换装置或其它技术措施予以改变,使之能与我国供电制式一致,以利于采取统一供电方式。
③关于供配电方式,在智能化建筑中程控数字用户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主机等机房的供配电方式应统一考虑,以便于节省设备数量和有利于日常维护管理,一般有以下几种供配电方式。
1)当电网运行极为稳定,供电质量确有保证,各项技术指标能满足各种主机设备的用电要求;智能化建筑又属于一类供电单位,供电十分可靠;在其周围环境条件较好,没有产生电磁干扰等设备时,在这种情况下可考虑采用直接供电方式,以节省设备数量、减少工程建设投资。在其它情况时,不宜采用直接供电方式,因为目前我国电网运行不太稳定,且客观环境条件也不理想,所以在使用上受到限制。
2)在具有两路及以上的交流电源供电的智能化建筑,宜选用自动切换的电源设备。为了保证通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计算机不中断工作等需要,宜采用不间断供电设备(UPS),并需配备多台设置并联运行的技术方案。为了减少电源设备数量和工程建设投资,综合布线系统和用户电话交换机应与计算机主机统一估算用电量,采取合用UPS的方案,向用电设备统一供电,以提高整体供电的可靠程度。
3)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较常采用的是直接供电和UPS相结合的方式。这是为了防止设备间或机房内一些辅助设备产生电磁干扰,影响程控数字用户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主机以及其网络系统的传输质量,所以采取分别由直接供电和UPS供电相结合的方式。这是将设备间和机房内的辅助设备的用电由市电直接供给;程控数字用户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主机以及其网络的互连设备均由不间断供电系统(UPS)供电。这种供配电方式的优点是不仅可以减少系统之间的互相电磁干扰,有利于提高信息质量和便于日常维护检修。此外,还可减少UPS设备的数量(因UPS设备的价格较高),使工程建设费用降低。
④设备间内如装设程控数字用户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主机时,其电源的具体设计应分别按照《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CECS:09:89)或计算机主机电源要求的有关规定办理。
⑤为了保证综合布线系统正常运行,在设备间或干线接线间(或称干线交接间)内应有切实可靠,有一定数量电源插座,以利于提供使用方便的交流50Hz、200V电源供电,尽量不采取邻近的照明开关来控制这些房间的电源插座,以减少偶然断电等事故发生,影响正常使用,尤其是设备间的供电必须保证稳定和安全可靠。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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