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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发布于:2015-06-09 14:04:0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论文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征安全特点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楼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本文主要从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源头等几个方面来介绍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存在问题

1.1设计的先天不足

1.2消防审核把关难

2.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相关案例:2007年5月6日6时58分许,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体育场(张杨路1458号)在建工地球类馆发生火灾。该起火灾由于电焊工违反操作规程,采用裸露的铜线直接缠绕在屋面钢梁罗丝作为电焊接地线,造成焊机接地线在使用中接触不良,作业时产生火花,从而引燃屋面保护层中可燃材料燃烧并扩大成灾。

(4)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人员伤亡事故。

(5)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相关案例:2005年12月14日9时15分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下西浜路下南路路口由上海锦绣华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华锦绣华城11-4号地块建筑工地一栋在建的18层住宅楼因电焊作业时,产生的高温熔融物溅落至塑料防护网和竹排上发生燃烧引起火灾,应缺乏消防水源,导致3-18层塑料防护网和竹排全部烧毁并产生飞火引燃相邻建筑。

3.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筑设计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在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4.建筑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材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木材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用火证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上下的可燃物并严格落实监护措施;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油漆作业场所。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油漆应设专门仓库存放,尤其车间与油漆仓库应分开;油漆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该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和乱拉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做灯罩。

(6)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

(7)加强对电焊、气焊操作管理。电、气焊作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材派专人看守,作业完后,应认真检查现场,防止阴燃着火。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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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高层建筑投资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安全可靠是最重要的,但要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达到经济合理,尽量节省投资,使得维修管理方便,我们还要在设计当中认真考虑,细心比较,这样才能把工程做得更完善。关键词: 建筑设计消防 给水 高层民用建筑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1/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m~40m”。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m-40m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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