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一、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屋顶水箱消防储水量

一、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屋顶水箱消防储水量

发布于:2004-12-07 13:55: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1版)的7.4.7.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³。”
现在设计中对屋顶水箱消防储水量取值问题有以下两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高层建筑中消防系统与喷淋系统共用屋顶水箱消防储备水时,按7.4.7.1条规定:“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³来确定水箱的消防水量。
第二种:高层建筑中消防系统与喷淋系统共用屋顶水箱消防储备水时,采用消火栓系统10min消防储备水量与喷淋系统10min消防储备水量叠加来确定水箱的消防水量。
请各位高手发表意见应采用何种方式为妥。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apan1981
    apan1981 沙发
    对,设计中对数采用的是规范值,我想这里面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只要满足规范要求,最低满足规范要求,就尽量取小一点,这也是甲方最喜欢的,可它同时也是满足规范要求的,所以如楼上所说审查、甲方、有些设计人员都采用的规范值也就不足为怪了。
    2004-12-08 18:47:08

    回复 举报
    赞同0
  • applan
    applan 板凳
    个人认为应该按流量计算,再根据第一条原则,水量小于规范要求取规范值,大于规范要求则按计算值。
    但是现在的实际工程中,审查、甲方、有些设计人员都采用的规范值。我想有些违反规范精神,或者部分规范需要修改了。
    2004-12-08 11:14:08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4 万条内容 · 71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自喷喷头的布置疑问

请问:直立型喷头、下垂型喷头分别布置在什么场所,还有什么情况配水支管上下都要设置喷头?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