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真题的时候发现,原来“最小配筋率”和“配筋率”是不一样的。对受弯构件,最小配筋率按照《砼规》8.5.1条注5来计算;而配筋率则按照98页的公式注解——
A
S
/bh
0(一个是全截面高度,一个是有效截面高度)。
那么对于T型截面或者工字型截面呢?因为按照公式
A
S
/bh
0 此时b所表示的是指截面的腹板厚度(见规范65页)。按照真题的理解,此时就应该死卡公式,就是用腹板厚度b,等于是去掉了翼缘(拉、压)的面积。
但是心中还是有些疑问,这么去算合理吗?还望各位高手多多指点: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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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rezh2012
沙发
lchmin0831 发表于 2015-6-3 08:35 翼缘受拉不扣除,最小配筋率不扣,但是配筋率呢?
2015-06-04 16: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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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rezh2012
板凳
刘云宁 发表于 2015-6-3 08:08 按照混规8.5.1条注5.当截面为工字型或倒T型时,计算配筋截面应为bh+(bf-b)hf这是计算最小配筋率的时候,但是配筋率呢?这时候是截面有效高度
2015-06-04 16: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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