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资料库 \ 建筑规划相关知识: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规划相关知识:共有建筑面积

发布于:2015-05-30 12:25:30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房屋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资料库

返回版块

13.6 万条内容 · 19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建筑规划相关知识: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一般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