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5-25 11:07:25
来自: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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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上采用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大小来定消防用电负荷:
如: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这个室外消防用水量指的是单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还是整体的。比如:一个很大的厂区,最大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该是40L/S,那么,其中有一个小的办楼,可能只有500平方,那么这个办公楼的应急照明的用电负荷,还是按照二级负荷考虑,还是可以当作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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