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5-22 15:57:22
来自:建筑结构/结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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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 8.2.1, 8.2.2,10.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同时废止。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2、增加“一般项目”检测值的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 5倍的规定;
3、修改砌筑砂浆的合格验收条件;
4、修改砌体轴线位移、墙面垂直度及构造柱尺寸验收的规定;
5、增加填充墙与框架柱、梁之间的连接构造按照设计规定,进行脱开连接或不脱开连接施工;
6、增加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连接钢筋采用植筋方法时的锚固拉拔力检测及验收规定;
7、修改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墙底部砌筑其他块体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的规定;
8、修改冬期施工中同条件养护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试压龄期的规定;将氯盐砂浆法划人掺外加剂法;删除冻结法施工;
9、附录中增加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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