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
18
层住宅楼桩基整体失稳、被爆破拆除的文献资料综述及阅后的感悟
有朋友向我咨询桩大面积倾斜的处理方案。在查阅有关文献时发现了
1995
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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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住宅楼桩基整体失稳、被爆破拆除案例
,而且提及这个案例的文献资料还挺多的,
于是做了些整理,并在阅读这些资料后提出一些体会。
1995
年某新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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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住宅楼,在结构封顶后由于桩基整体失稳,导致该楼发生严重倾斜,其顶部倾斜的水平位移达
2884mm
。建设单位为根除工程质量隐患,经当地市政府批准对该楼实施了整体定向爆破拆除。
该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组织了专门的事故联合调查组查阅核实了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和
质检等方面的资料,并请当地工程界知名专家进行了多次技术论证,查明“引起该楼严重倾斜的原因是桩基整体失稳”。而造成群桩失稳的内因是地基存在深厚层、高压缩性、极软弱的淤泥层,未给予足够重视和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外因是设计与施工中多个环节的失误造成。
(
1
)《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的分析与思考》(姚永华、魏章和,《岩土工程界》
1999
年第
2
期)
(
2
)《汉口三眼桥
18
层住宅楼的事故原因分析》(唐业清,《土工基础》
1997
年
04
期)
(
1
)《基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
P64
(唐业清,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9
年)
(
2
)《实用桩基工程手册》
P821
(
史佩栋,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9
年)
(
3
)《桩基工程手册
(
桩和桩基础手册
)
》
P1082-1083
、
P1086
(
史佩栋,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8
年)
(
4
)朱瑞赓《一座高层危楼爆破抢险拆除后的思考》(史陪佩栋主编,《建(构)筑物地基基础特殊技术》,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4
年,
P25~29
)
我们正处在一个神奇的时代,一方面“神舟飞天”、“嫦娥探月”,似乎已无所不能;另方面,工程建设中低级错误不断出现,断桥、倒楼、塌基坑等事故也时有所闻。工程师们期盼能有工程事故总结方面的书籍,作为工程师们的反面教材,通过总结可以提高水平,减少再犯错误的几率,使后人避免重走弯路。
高大钊教授指出):
1
)当事人具有最合适的条件来总结,但除了承担责任、检讨错误之外,可能很少有人作技术上的深刻分析与思考。因为当事人最不愿意再去想这些令人心碎的事,这也可以理解;
2
)
旁观者应当是比较客观和冷静的,具有分析的客观基础。但他们对事故的全过程不了解,不熟悉,也缺乏数据和资料,要做深入的分析有相当的难度;
3
)如果主管部门能从大局出发,从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从技术发展的需要出发,组织这类事故的技术总结是最合适和最有效果的。
上文
某
18
层住宅楼桩基整体失稳、被爆破拆除,正是这样的例子,因而也留下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然而在当下对官员问责的环境下,主管部门往往没有动力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为本地区的形象以及官员自身的政绩需要,他们往往持“家丑不可外传”的态度,对本地区出现的工程事故进行隐瞒、掩饰真正原因。正如高大钊教授所提,“这就需要有社会的呼吁和政府的响应,也要有热心的技术群体来担当这些任务”。
李广信教授在
2010
年再版的《岩土工程
50
讲
-
岩坛漫话(第二版)》(交通出版社)中增加了
11
个工程事故案例,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其中就有杭州地铁和上海地铁的事故案例。在当今的环境下,写这样书籍需要丰富的相关资料,更需要非凡的勇气,可惜这样的书籍实在是太少。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
7
号楼整体倾覆事件发生后,本人不一直认同调查专家组的“土体压力差”的说法。因为如果是“土体压力差”造成的,应该是背向基坑的管桩更先破坏、破坏得更严重,那上部结构应该朝背向基坑的方向倒下才合理。而事故的图片反映,上部结构是向基坑的方向倒下的。宋洁人在《建筑技术》
2010
年
9
月发表了《上海莲花河畔景苑
7
号楼整体倾覆原因分析》,我也持与之相同观点的,即受旁边基坑开挖影响,
7
号楼发生了偏向基坑的不均匀沉降,造成高层建筑上部结构重心偏向基坑,又进一步增加偏向基坑的不均匀沉降,重力二阶效应、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了桩基整体失稳。
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同样一栋高层建筑也不会一下子就倒下来的。在史佩栋编著的《建
(
构
)
筑物地基基础特殊技术》中朱瑞赓写
“
一座高层危楼爆破抢险拆除后的思考
”
一文中记录了上文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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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住宅楼爆破前四天的偏移进展(见下图),该楼在爆破前四天已偏移
1.3
米,由于前期试图为挽救该楼而做了一些补强,所以还能撑了几天。
可是上海莲花河畔景苑
7
号楼整体倾覆事件所见报道都只涉及倒楼后的情况,之前的情况完全不为外人所知,这对分析原因,让大家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是不利。个人估计,今后也很难能看到关于上海倒楼事件的完整而且符合情理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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