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未约定变更价款的清况下,当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达到15%以上的,需要进行变更价款;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建筑施工
返回版块1673 条内容 · 0 人订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