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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抗规》、PKPM薄弱层剪重比调整区别
作者:
隐翼的蜗牛
最近,因对薄弱层的剪重比调整有些疑惑,故通过现有技术资料(规范、注册真题、朱炳寅博客等)对调整的具体做法研究了一番,发现不同的资料做法有一定差异,现总结如下:
第一个问题:《高规》与《抗规》对薄弱层的放大系数不一样
《抗规》5.2.5条:
《抗规》5.2.5条条文说明:
条文解释的“再乘”让人理解不透,给人感觉是薄弱层剪力按3.4.4条乘以1.15的系数后再乘以1.15,连乘两次,个人觉得这里表述不清,应将“再”删掉,这点可以通过施兰青注册专题精讲《建筑抗震设计》(2013版)第五种功能第四节的例题和练习题得到验证,现给出一道练习题—P152页:
综上,《抗规》的做法是先讲地震剪力标准值(调整前)按抗规3.4.2条放大1.15倍,与1.15λ*本层及以上楼层总重力比较大小,剪力取大值,注意:公式两边都有1.15的系数,但不能约,意义不同。
《高规》4.3.12条:
《高规》4.3.12条条文说明:
《高规》的4.3.12条与《抗规》5.2.5条规定一致,
但条文说明却大不相同,高规的条文说明说的很具体,地震剪力标准值(调整前)按高规3.5.8条放大1.25倍,与1.15λ*本层及以上楼层总重力比较大小,剪力取大值。
综合《抗规》与《高规》的比较,我们发现《高规》对薄弱层剪力的放大要求不低于《抗规》(《抗规》地震剪力标准值至少放大1.15倍,《高规》地震剪力标准值至少放大1.25倍),朱炳寅博客也做出回答,如下:
第二个问题:薄弱层剪重比调整到底是先调整剪力还是先调整剪重比系数(公式左边的剪力是按薄弱层调整后的还是调整前的)?
这个问题个人觉得规范规定的很明确,不管是《抗规》还是《高规》都是先调整薄弱层地震剪力,再去与1.15λ*本层及以上楼层总重力比较大小,取大值,有网友反映兰定筠的书中刚好反过来了,后来据说兰的书出了勘误,调整过来了,与规范要求一致,我的这个理解可以从注册考试真题和朱总博客得到验证,朱总博客:
朱总的博客回答的不是充分肯定,那么且看注册考试真题,2012年一级上午第31题:
通过这道真题我们也能确定上述结论。
第三个问题:PKPM剪重比调整是怎么做了,有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妈?
经过本人的研究对比,PKPM的做法与两者皆有区别,因为PKPM的参数图片过大,不便于在此贴出,简单表述一下PKPM中的简单模型参数:选取一个8m*8m的矩形轴网,柱子尺寸600mm,框架梁300*600,板厚度无所谓,板面荷载取恒载150,活载2,satwe地震参数设防烈度8度(0.2g),场地类别I0,抗震等级二级,三层,一层层高9m,二三层层高3.3m,计算结果一层为薄弱层,剪重比3.0%(剪力标准值未经任何调整),按规范要求最小剪重比3.2%,如果按抗规1.15V<1.15总重力,剪重比不满足,剪力需要调整为1.15Vx(3.2%/3%)或者直接表述为1.15总重力;如果按高规1.25V>1.15总重力,剪重比满足要求,但剪力也需要调整,调整为1.25V。但PKPM的处理结果却出人意料,既没有遵守抗规,又没有遵守高规,PKPM的薄弱层的做法是V不按薄弱层调整(输出剪重比为3.0,按《抗规》正确的剪重比应该为1.15V除以总重力,应该为3.45%,高规应该为3.75%),λ也不按规范要求乘以1.15倍的增大系数(直接输出3.2%,应该为1.15*3.2%=3.68%),而是把薄弱层忽略,不当薄弱层考虑,直接比较未经任何调整的V与总重力比较(公式两边的放大均不考虑),如果满足,最终剪力就乘以一个用户制定的“薄弱层地震内力放大系数”(该参数在调整信息中的薄弱层调整中),该系数由用户制定,制定多少放大多少;如果不满足,PKPM做了两次放大,第一次放大总重力/未经任何调整的V倍数(3.2/3=1.067),第二次再放大用户制定的“薄弱层地震内力放大系数”(可在satwe计算结果文本文件输出中的各层内里标准值中查看,有两个放大系数),概念完全不同于《抗规》或《高规》,但仔细分析,可得出PKPM对薄弱层剪力的调整不低于抗规和高规。YJK是否能严格按规范执行还有待考证,论证了网友可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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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谢谢楼主 谢谢,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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