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走廊和楼梯间作为建筑物内平时人员流动和应急疏散时的通道, 是建筑物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人员流动而非长期工作或停留的场所, 人们对走廊和楼梯间照明的要求不高, “亮一点, 暗一点都无所谓”。设计人员在布灯时往往是凭感觉布几个灯,很少仔细斟酌照度够不够。另一方面, 由于灯具厂家不能提供灯具的配光曲线或相关的技术数据, 因此也缺乏基本的计算条件。
这样凭感觉布灯的后果往往是实际情况与规范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而走廊和楼梯间应急照明的照度是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必须谨慎对待。笔者认为有必要探讨走廊和楼梯间的照明设计问题, 希望通过具代表性的案例, 得到一些普遍适用的结论。
2 走廊和楼梯间布灯方式
走廊和楼梯间的照明设计是建筑物照明设计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应与建筑物整体的功能或使用性质相协调。同其它室内照明一样, 其所提供的视觉环境不仅要满足生理的要求, 也要满足心理要求, 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恰当的照明方式。实际工程应用中, 走廊常见的布灯方式有三种:
a . 在走廊上按结构梁的分隔布置吸顶灯。这种方式在工程设计中最常采用。适用于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或工业、教学、办公、科研类建筑的楼梯间或走廊上, 特别是外走廊上。吸顶灯具配备有防尘垫圈, 密封性能好, 能避免小飞虫进入灯罩, 适用于外走廊风尘和蚊虫较多的地方。这种照明方式的照度水平不高, 但造价低。正规厂家生产的这类灯具, 其灯罩选用的材料透光性能良好, 且光线柔和, 不易变色, 灯具的效率较高, 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设计时应尽量选用优质产品。此种布灯方式, 可以采用点照度计算法计算照度值。
b . 采用嵌入式筒灯。这种方式适用于有吊顶的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或宾馆、酒店或其它康乐场所的走廊和楼梯间内。嵌入式筒灯的光源一般采用暖色调小功率节能灯管, 用于营造温馨、安祥或浪漫的气氛, 以便能与建筑物的整体功能相协调。由于筒灯灯杯的深浅宽窄不同, 筒灯又分为立式筒灯和卧式筒灯, 每一种形式又有多种样式, 配光曲线各异, 一般属于窄配光或中配光的灯具。设计选用时应注意灯具的距高比, 避免走廊上照度不均匀有明显的光斑存在。以吊顶高度距地2. 5 m 为例, 一般来说, 中配光型灯的布灯间距为1. 75 ~ 2. 5 m, 窄配光型灯的布灯间距为1. 25 ~ 1. 75 m。此布灯方式, 可以采用点照度计算法计算照度值。
c . 采用盒式荧光灯吸顶安装或格栅式荧光灯嵌顶均匀布置。此种方式的照度较高, 适用于办公、科研、教学类建筑的内走廊(外走廊宜采用密闭防尘型), 用以营造明亮高效的照明环境。采用利用系数法可以很方便地计算出走廊和楼梯间的平均照度。
除了上述三种方式, 有些特殊建筑物的走廊还应考虑特殊的需要。如医院病房楼的走廊照明设计就有特殊的要求。《照明设计手册》(第二版) 286 页写道: “走廊照明应与其相邻房间的照明相协调, 使人们通过走廊进入房间时不会感到有太大的照度差异,因此, 走廊的照度不应低于病房照度的70 %。同时还应注意夜间灯光不能射入病室内, 影响病人休息。灯具应布置在两病室之间, 不应布置在正对门和门上方的位置。夜间使用走廊地脚夜灯, 光源应采用白光LED 或使用不影响病房的顶灯。走廊内的灯具宜布置在走廊的侧面, 以避免对躺在病员推车上的病员通过走廊时产生眩光的烦躁感。” 所以, 走廊和楼梯间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采用恰当的布灯方式。
3 规范对走廊和楼梯间的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 2004) 5. 4. 1条对走廊和楼梯间照明的照度规定见表1。
2004 年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对走廊和楼梯间的照度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 这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06) 第11. 3. 2 条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了疏散走道(本文称为“走廊”) 和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的照度值: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 . 5 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 . 0 lx。
4 走廊和楼梯间照明的照度计算实例
下面以一个教学楼为例, 采用工程设计中常用的照明设计方案(上述布灯方式a), 计算走廊和楼梯间地面的照度值。图1 是该教学楼的标准层, 走廊宽度为3 m, 净高为3. 2 m, 柱距4 . 5 m。在每个梁间区域布置了一套常用于走廊的扁圆型吸顶灯(① ~ ⑩ 灯), 灯具选用三雄牌的PAKD14 - 122BF, 光源为22 W T5 环形管(光通量为1 250 lm), 该灯具的配光曲线如图2 所示(曲线的光强值按光通量为1 000 lm 给出, 根据三雄公司照度软件提供的该型灯具的配光曲线绘制),并由此得出对应的光强分布表, 见表2。
采用点照度计算法计算图1 中走廊A ~ E 点的水平面照度值。点照度的计算公式为(计算关系见图3):E = Iθ × cosθ / R2
式中: E——— 点光源照射在水平面P 点上产生的照度, lx;
Iθ——— 照射方向的光强, cd;
R——— 点光源至被照面计算点的距离, m;
cos θ——— 被照面的法线与入射光线的夹角的余弦。
下面以A 点为例, 计算过程如下:
a . 先求灯具① 在A 点产生的照度值。
%此时d = 0, R = h = 3 . 2 m, θ = 0°, cos θ = cos 0° = 1, 由表2 知Iθ = I0° = 126, 由此可得:
EA① = I0° × cos0° / R2
= 126 × 1 / 3. 22
= 12. 3 lx
式中: EA①——— 灯具① 每千流明在A 点产生的照度值。
b . 同理可求得其余灯具每千流明在A 点产生的照度值, 分别为:
EA② = I54. 5° × cos54. 5° / 5. 522
= 80 × 0. 58 / 5. 522
= 1. 52 lx
EA③ = I70. 4 ° × cos70. 4° / 9. 552
= 60 × 0. 335 / 9. 552
= 0. 22 lx
EA④ = I76 . 7° × cos76. 7° / 13. 872
= 50 × 0. 23 / 13. 872
= 0. 06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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