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4-28 17:38:28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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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建筑行业的精英们,我是一个不懂建筑的外行。两年前买了一套楼,32层(总高33层)。开发商称32楼赠送露台,但并未提及有1.4m高的实体围墙(据其称是女儿墙)。这么高的实体墙,严重影响了32楼客厅和主卧的采光,1.6米的个儿站在阳台完全看不见小区环境,智只能看到对方屋顶。我们找到开发商协商可否拆除一定高度或换成玻璃围栏。但他们称是按照图纸修建的,按照安全标准规范铸造的混凝土女儿墙。请问各位,如果我们要求改成玻璃护栏或降低围墙高度是否可行?具体的行业规范请大师们讲解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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