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10-20 21:47:20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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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一份安装总价合同,合同明确规定:本工程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若施工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合同付投标报价清单。
合同中关于结算有以下内容:1、本合同总价是根据甲方招标文件、a版施工图纸、招标答疑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本合同月的工作内容,本合同施工图纸中有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此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2、为完成承包范围的内容,合同附件《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
3、按招标图施工工程量与合同附件《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工程量有差异,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
4、为完成承包方式,合同附件《投标报价清单》中综合单价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单价。
5、合同附件《投标报价清单》已有的项目必须全部实施,若减少项目则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相应扣减。
现在存在以下现实情况:
1、投标时所报部分材料如管材,部分甲方指定品牌阀门及配件价格上涨,超出投标时所报单价。
2、由于甲方要求提前进行系统验收,进行赶工。
3、部分在图纸中明确表示要求施工的,由于该部分属于甲方偷面积加建部分,为满足甲方验收要求,必须在该部分搭设脚手架。
4、部分项目如室外给排水部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设部分弯头、直接等配件。
5、由于甲方精装修图纸到位较晚,部分已施工完成管线需配合精装修进行调整,部分需拆除。
6、部分应由总包单位预留的孔洞总包遗漏。部分需预留孔洞位置由于设计遗漏未标于图纸上。
根据以上情况,请问该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向甲方提出索赔或申请增加费用?麻烦请说明理由,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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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