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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导】《建筑物电气装置600问》之6问

发布于:2015-04-24 08:57:2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本帖最后由 过去的小5 于 2015-4-24 09:00 编辑

1,何谓I类设备?

它需在电气装置设计中补充哪些防电击措施?I类设备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类设备。它也具有金属外壳,但它除靠一层基本绝缘来防电击外还另有补充措施,即它具有经PE线接地的手段。这样当基本绝缘损坏带电导体碰设备金属外壳时,外壳对地电位因接地而大大降低。同时经PE线构成的接地通路也可使产生的接地故障电流返回电源,这时回路上的防护电器即可检测出故障电流而及时切断电流。

增加接地措施后,由于接触电压的降低和人体通过电流时间的缩短,放生心室纤颤导致电击死亡的危险大大减少。由于这类设备具有机械强度高及耐高温的金属外壳和简单有效的防电击措施,它有较大的适用范围,这时I类设备能得到广泛应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2,何谓II类设备?

它需在电气装置设计中补充哪些防电击措施?II类设备除一层基本绝缘外还加有第二层绝缘以形成双重绝缘,或采用具有相当于双重绝缘水平的加强绝缘。例如带塑料外壳的家用电器都属II类设备。由于在产品设计中加强了绝缘能力,消除了发生接地故障的可能性,在电气装置设备中就没有必要再补充防间接接电击措施。II类设备的绝缘外壳的机械强度和耐高温水平不高,其外形尺寸和用电功率都不能设计得过大,使它的应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


3,何谓III类设备?

它需在电气装置设计中补充哪些防电击措施?III类设备的防间接接触电击原理是降低设备的工作电压,即根据不同环境的接触电压限值采用适当的特低电压供电,使发生接地故障时或人体直接接触带电导体时,接触电压都小于接触电压限值UL,因此这种设备被称作兼防间接触电击和直接接触电击的设备。特低电压是指相对地或相对相间的标称电压为交流50V及以下的电压(直流为线对地或线对线间的标称电压为120V及以下的电压)。

在产品设计中采用这种特低电压后,此电压本身不会引起人身电击伤亡的危险,但在工程应用中还需为它设置保护分隔措施。取得这种特低电压最通常的方法是将220V或380V电压经变压器降为特低电压。这台变压器必须是上述满足绝缘要求的隔离变压器,不能采用自耦变压器来做特低电压电源。采用特低电压供电时,在回路上也应采取保护分离措施,即将特低电压回路导体与包括一次回路导体在内的其他回路导体相分隔。换言之回路导体之间没有电的联系,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可与地接触,但不能通过PE线进行接地。III类设备的额定电压被规定为不大于50V,其使用功率和应用范围不可避免地受到很大的限制。


4,请简要地概括表达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的组合防间接接触电击措施。

最广泛应用的电气设备是I类设备,它借自动切断电源和经PE线接地而实现间接接触电击防护,这种防护措施在理论和应用上比较复杂。其他3类设备应用较少,防护措施也较简单。据此对防间接接触电击而言可按其是否采用自动切断电源并连接PE线接地而划分为两大类措施。


5,为什么自耦变压器不能用作III类设备的电源?

将自耦变压器用作24VIII类设备电源时,如果自耦变压器24V绕组部分因故不导通(例如绕组下端接线松脱、绕组内断线等),输出的电压将不是24V而是220V,势将引发电击事故。


6, 我国有些电气规范规定在木质地面的干燥房间内,电气设备可不作保护接地。是否可将该房间视作表5.7内的绝缘场所,使用0类设备?

不可。绝缘场所是指地板和墙的电阻大于50kΏ,即按导电部分来处理。所提的干燥房间条件不完全,缺乏电阻值定量的概念。不能将其视作绝缘场所而在其内使用不作保护接地的0类设备。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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