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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怎样处理

发布于:2015-04-21 11:29:21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监理 [复制转发]
一项建筑工程,2003年就已经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完工,2004年实际施工人又提出增加相关的工程量,2010年监理人员在实际施工人提出的增加相关工程量的表格上签字,请问如何处理?谢谢!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co1429583623475
    工程根据合同的约定已完工,增加的工程量的手续资料应在完工前的施工阶段办理完毕,这些在施工合同中应该是有约定的,超过合同时效要求办理的相关签证手续应该是无效的。
    2015-04-30 09: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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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jhe1026
    tjhe1026 板凳
    (继续“地下室”)甲方可以拒绝承认2010年由监理人员签字的2004年已完工程量。施工方不服,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经济赔偿期应该是2年。故,施工方必输无异。
    2015-04-29 1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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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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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cm5589155 于 2015-4-19 20:18 编辑 经验也1、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查图审报告留底(看图审专用章(资质),设计意见书与图审报告有无回复?)和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参加建筑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要会签)2、开工前监理人员应组织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俗称“见面会”现场介绍监理机构组织成员及甲方,施工单位人员。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施组编写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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